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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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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09
她死得好残忍  当地肯定特别痛特别绝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冷漠的人冷漠的心,在此期间如果有人将她抬到路边,如果有人出来拦下还在行驶的车辆,我想悲剧就不会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不会救,被中国的社会现象讹怕了,就算有监控,那事后也麻烦,有些老赖死缠难打。谁保证自己不会惹麻烦,而且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因为不在现场也可以说的冠冕堂皇,真的在那儿也不一定会救。不是没有爱心,而是自己的爱心被背叛多次之后我扔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开车玩手机这个现象在成都也非常严重。交管部门该开车上路看到一个严惩 一个特别是等信号灯。如果我有治法权一天少说也要抓个几千上万名驾驶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我永远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最恨开车玩手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没事没事,我们有的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0
在班马线上遭二次碾压,再多假设和理由都是放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1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多一份小心,少一份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2
我只能说:旁边的人都死了!!!62秒的时间没有人阻拦其它车辆也没想办法救援!也许这和近年来碰瓷者多了有很大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2
那么多人都没看见,瞎呀,出租车逃跑,全责,第二个车是故意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2
绝对会让她先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3
司机冷漠,路人冷漠,乃至今天社会冷漠,说到底是人性的冷漠,这才是文明社会最大的悲哀,。不要从现象上看这件事,那样会永远找不到根源,已避免不了事情的在次发生。我们永远都在找哪个表象的东西。最后是不了了之,最后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是什么造就的吼?孔夫子的论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害人不浅啊!人性太自私,造就了此事的发生,孔夫子思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3
中国什么都需要立法!看来碰瓷也需要立法!严惩,重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4
大家仔细看,她很不正常,很有寻死的可能性,慢不惊心,精神不振,过路口很无奈,走着还低头,这种人害人精,总觉得没人敢撞她!我开车遇到这种人,都是避让,心星想,会有人收拾你的,看吧遇到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4
行人过马路要认真估量车与自己的距离,以及车的速度,过马路左右看,随时注意路面车的行驶动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4
我也是开车的,我不会试图和汽车比骨头硬!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5
保护弱者,就是助长违法行为,这就是法制的不健全,所以岀现司机二次碾压就正常了,是中国的法律让这些人死,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5
别人怎么干,你就怎么干没事。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5
逃逸的出租车至少应判无期,不过中国法官都是法盲,不好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1 12:15
撞人逃逸是罪大恶极,其次在晚上没有红绿灯地方很不容易发现斑马线,加起对面远光灯作用,导致这种意外随时可能发生。行人没有危险的意识是主要原因,现在大多数行人或者电瓶车等都是可以路中间乱穿的,都会觉得没人敢撞他。其实本人最怕晚上开车,不能开远光还被对面远光射,能见度低,行人却喜欢中间乱穿,太容易造成意外事故了。所以奉劝所有人,晚上出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在路中间,别以为车不敢撞你,是他看不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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