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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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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行人和车主都应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无能行人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珍惜自己生命,生命诚可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那警察过马路闯红灯又该谁来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人要让车 车也要让人 和谐共处。不能单独一刀切 好片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只要是违法,不管行人,还是驾驶员,都要一同惩罚,都是交通参与者,如果只是严惩司机,对违法的行人宽大处理,不会成为解决交通事故的好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为啥不讨论行人闯红灯  电瓶车走机动车道  干脆撤销红绿灯  行人随便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0
不让就扣1000分就没人开车了,行人就慢慢过,想咋个过就咋个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点赞!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现象太严重,类似这种情况应该受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点赞!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现象太严重,类似这种情况应该受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如果能做到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礼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那么交通事故就会减少很多,也会为大家争取更多的时间),当然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多说一句:在车上你是司机,那么在没开车的时候呢?你也是行人,,望大家将心比心,多想想,一下就明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第一个开车碾压的人当时在干嘛呢?那么大个人在前面走都会看不见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车行至人行道应让人,特别是老人,小孩。尊重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归根结底,素质教育不提高,难以跟上节奏。各种奇葩事件频频上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对于绿灯人在斑马线上走的时候,几乎所有左转的车都不会让行人,而且速度特别快的开过来,这种情况应该纳入交管范围内进行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现在的驾驶员根本就不会主动让行人,很多只要没有电子眼,反而还会去冲红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1
如果,我说如果行人都是按红绿灯过马路哪有那么多交通事故,没被汽车撞上冲红灯冲的比狗还快,一撞上发生事故了哭的死去活来的怨谁?骑个电瓶车摩托车上高架的天天有,成都交警我想问下你们高架全监控你们是视而不见还是想等撞死人了再出现场开事故认定书?骑电瓶车摩托车走三环的少了吗?他自己都违法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还要让驾驶员去爱惜他们的生命?礼让行人没错,那得礼让爱惜自己生命的守法的,不爱惜生命不守法发生事故还能全部怨驾驶员吗?人大代表就是草包,骑车都会,没有安全意识在马路上哪怕骑个自行车也和马路杀手没区别。我请问骑自行车电瓶车的有几个知道汽车右转盲区,走机动车道还并行谈笑风生,自己作死怎么没人立法。现在成都市禁止按喇叭,已经在告诉驾驶员礼让行人了,又出个斑马线礼让行人,画蛇添足吗?人大代表赶紧立法,骑车出行必须培训上路,啥都不懂就骑车上路害人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2
斑马线上,本该車减速让行人,行人乘車停快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3
现在开个车,真他妈可怜,就像在做贼一样,妈那个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4
处罚力度还是太小了,如果重处大家就会遵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13:54
碰瓷的 只要你装了行车记录仪。。请直接颁布法律:碰瓷以诈骗罪判处,三年为起步 最高可获十五年有期徒刑 判个十来个人,上几次中央电视台。相信碰瓷会减少很多。实在不行就把保险买高点吧,干脆撞死算了。让保险公司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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