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个人意识上的主动安全覌才是真正安全的保障!被动的等待让本身就是极度的危险行为!国人素质真的应该提高,大部人觉得礼让是对自己的矮化。因此出现行为上的自我优先。自我优先是一种霸道的意识,如果两个这种相同思维的人相遇……则危险也就成了必然!就像路怒!实际上是被别人优先了才产生了高激素。这似乎是思维错位。而思维错位又是道德成长教育或正确的社会覌教育是否出了问题?而且政府的行政机关会助长这种错位。我就亲历了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擦划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一个醉汉骑着电瓶车在我车后的行车道倒地,我发现后打又转灯停车察看,并报警,在路人的帮忙下把醉汉从行车道抬到安全地带。交警在我的车的全身上没找到任何的刮擦的痕迹。后来是在监控录像记录中透过我车子的右后侧能看见醉汉倒下。而且路人还证明了是醉汉自己倒的。但就这样我和交通人伤事故联系上了!三天后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处理,交警问我:你是要全责,还是去做右后车轮刮痕鉴定?我只回答说我要做鉴定,那个交警突然火冒三丈的对我吼:鉴定要一个月谁他妈的有时间理你!那天是我第一次和警察大吵了一架!但最终在家人的强压下我妥协了!就这样本来想好心的把倒地的伤者带离危险但却背上了一个全责的事故。对于这种处理错乱的理由却是人对车来说人是弱者!!可能也正因为这样让我们人有了无论在交通过程中的任何行为弱者正当,而这样的弱者正当意识催化了人们的车不敢撞人的至理了。而意外则不见综影!这潜意识是要是敢撞赔死你!难怪乎有了现在见死不救!严格的讲是不敢救了!救了他人害了自己!如果在这种社会观中此种现象会是必然还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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