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虽然不是该案件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是我哥哥,我作为证人全程参与了此事件,全程看到了银行的黑暗,请大家帮帮我们,请银监局调查此事。
哥哥嫂子在今年4月21日与房东夫妻一起去广发银行高新区这个支行办理了贷款,我也在场的。现在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了,由于当时疏忽只签订了一份合同,而且这份原件合同被银行收走了,说要去办理贷款,作为买方也没多想,放在在银行也很安全,同时,在银行还有一份房东给我们打的收到订金五万的条子原件也一并被银行收走了。
现在我们手里没有一样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我们与银行交涉,请他们把合同原件拿给我们,我们要去过户,现在银行就是不给,说他们只有复印件,我们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份合同就被当时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收走了,结果现在死活不承认此事。房东也打电话给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让她不能拿合同给我,。这个是工作人员自己承认的。现在房东看到我们没合同原件不能过户,就要求涨价,不然就不过户,我们这些百姓确实在法律面前很多无知的地方,但事实就是事实,不管它怎么处心积虑的隐藏也会被发现的。我们现在要求他们拿一份盖公章的复印件都不给我们,可见这个工作人员是否与房东之间有何按联系,大家就可以想象得到了。我们拿回我们该有的东西,不应该嘛??
请银监局详查此事,我们只想拿回合同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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