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欺诈农民工,法商勾勾结鱼肉百姓!
本人系农村出生,一家人辛苦挣的点钱,为了给哥哥结婚,于2015年6月在仪陇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是期房,所以当时在售楼部看了下沙盘,根据沙盘所布局情况就选了一套,看了沙盘上所选房屋及其周边的绿化等附属设置挺好的,并且售楼人员说小区建设后和沙盘一模一样,小区沙盘模样车棚盖是直斜下走行。实际如图。当时觉得心里还是挺高兴的。但是事实并不是那样,待到快要交接房屋(2016年6月分30交房)的时候,我家小姨夫(我家小姨也是买到我们那个小区的,这房子也是他们介绍我们去买的,他们早一两年买,现在早就入住)电话告诉我们,我们所买房屋客厅对面比和沙盘上相比多了一个车棚盖,眼看就要交房了,无故多了个既影响使用又影响美观的东西,花了那么多钱不能图个安心舒适的话,觉得这钱花得有点冤枉,于是六月初到售楼部去找售楼部经理咨询了一下情况,售楼部经理首次以沙盘是楼盘建设之前就设计好,而后期建设是由开发商建设维修部在建造,不清楚为何沙盘与实际不一致为由,建议我们直接找他们开发商的领导,但接下来几次去找开发商领导被售楼部经理告知开发商领导到外地避暑去了,她会联系并转达我们的问题,(现在想想真的是太愚蠢了,当时尽然相信了她所说的)。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当我电话咨询售楼部经理的时候,她转达她上级领导的意见说他们不存在什么问题,是按照图纸在施工。当时我们觉得肯定有问题,执意要求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售楼部经理推脱说,她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也不能给我们什么保障,要解决问题就等她领导回来后在说。当时我们想她索要她领导的电话,我们直接和领导沟通,她以没有领导的许可不能把电话告知别人为由拒绝告诉我们她领导的电话号码(当然这也是在情理之中,可以理解),告知我们等她领导回来后就通知我们。在最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经过我们的反复催促,售楼部经理于9月7号把她领导(也就是开发商的老总)的电话号码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了我。开始和他们老总电话协商的时候,他仍旧觉得自己没有问题,我执意说他们实物和沙盘不一致肯定有问题,然后他说等他回来后过去找他。三天过后,开发商老总回来了,找到他询问是怎么回事,表达我们的意见(沙盘上没有,你现在实物有,要求拆除沙盘上没有的部分)。刚开始他还是说他们是按照图纸施工,无任何失误及修改。此次协商就无果而终,可是后面再次过来的时候却找不到他们的领导了,咨询其他部门的人都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回答,电话打了一下午也不接,短信也没回。我实在是不甘心,就这样我想起了以法律程序的方式解决这问题的想法,经过咨询于2016年12月份找到了本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方以开发商欺诈,合同无效,要求退房。经过这边律师的处理,于2017年3月份开庭,当我方律师询问被告方车棚盖建造的时候需要审批手续的时候,被告方竟不知道是否需要这审批手续……。辩论完后,法官和双方人员到实地去看了一下,然后说我们双方都存在错误,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没有向开发商索要图纸查看,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沙盘和实物不一致,口头上先判决开发商在四月份内拆出和沙盘上相比多余的车棚盖,并给予我方赔偿,赔偿金额上双方协商,最终判决待五月初以书面形式下达(判决的两个要点拆除多余的车棚盖和赔偿,这是法官口头的表态)。可判决最后在六月十二号才出来,判决的结果竟然是驳回我们的上诉。既然确认开发上存在欺诈(在没有告知我们相关真实信息的情况下诱导我们签订合同)行为,在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还生效吗,这是公平交易吗,为什么不能解除合同;我们买房是一次,谁知道要看哪些东西,不能以我们不知道需要看图纸而没看图纸法院就认定我们有错吧,不追究开发商违背了告知义务并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不追究开发商车棚盖无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直接驳回我们的上诉,怀疑法院与开发商是不是存在利息关系至于判决说改就改;然后就是关于赔偿的问题,虽然是农民工是缺钱,但绝对不是为了赔偿去的,之前我们三番五次找你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拒绝协商,继续欺骗消费者,说自己没得问题,走到法律程序上后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2015年6月到2017年6月两年时间,由于开发商的错误,对我们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我虽然不是很懂法,但理还是懂。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院只看死板的法律条文,把德理放在何处!开发商欺诈,法院维护开发商,这要法何用,有理何用!我们农民老百姓合法权益谁来保护!法院是一个宣扬法制,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不是地方党政机关里的蛀虫包庇袒护奸商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