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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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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8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政府网1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明确了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举措。

  意见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包括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等。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要健全保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服务;要强化督促检查,健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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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15:50
这个规定不实际,应父母随时都可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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