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广元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7年工作计划》(下称《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期内代缴保费。目前,旺苍、青川和利州明确对符合参保条件又无能力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三个县区年度测算政府代缴保费494.66万元。
按照《计划》要求,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乡镇政府、扶贫移民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排查筛选出符合政府代缴保费条件17.65万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1.56%。
目前,全市自主缴费参加城乡居保9.93万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9.01%;拟由政府代缴保费10.74万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1.37%,其中参保缴费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7万人,符合代缴条件尚未参保人口4.97万人。据了解,年内有望实现全市四县三区城乡居保“代缴保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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