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yjzlx在2009-9-21 11:49:00的发言: 一个巴掌拍不响,而且现在经营者对消费者可以说基本属于委曲求全的占多数,甚至可以说顾客现在真的很刁,有的无理所能达到的荒唐程度是难以想象的,也就是说,顾客在我的感觉上根本就是绝对强者,但是我确实搞不懂所有的宣传机器给众人的长期以来宣传的消费者是弱者这一说从何而来?我也是个经营者,根据我多年经营经验,所有经营者不是惹到难以忍受,一般是不会随意动手的,即使他当时已经把你恨之入骨,原因不是他不敢或觉得惹不起你,而是纠纷斗殴必然严重影响生意,所以,楼主能否自我检讨下呢?
我错了;我深刻检讨,经过这两天的深刻反省,我发现我错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该索要发票!作为一个吃饭的,吃完饭应该老老实实的拍屁股走人;要发票做什么?只会给经营者增加税务负担,要知道人家每天的营业额只有几千块;
2、当索要发票招到拒绝时,应该啥话不说走人就是了,不该问他交不交税的这个问题,我这是多管闲事,我有资格管吗?没把自己的位置摆正;
3、最万恶的是,老板凶我的时候就应该忍气吞声,更不应该抱着在论坛曝光的念头而拿出只有500W像素的手机拍照;我这是典型的天真想法,原以为会把人家吓到,所以我还要加强学习和对世界观的改造,应该认定一个真理:“拍照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4、当手机被老板抢走摔到地上后,我不应该指责他并命令他把我手机捡起来,我没有想到他这个店是黑店的最基本认识,
5、当被他们5人围殴时,我不应该还手,而是到他们店门口静静的躺下,然后心甘情愿的、带着无限期待并面带微笑对他们说:“来吧,打死我吧!”;
6、当那个女的抓住我的JJ时,我不应该躲避,应该认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JJ断了可以像韭菜一样重新长起来,所以,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7、当那个盘子砸过来我不应该躲,躲什么呢?躲了后那个盘子砸到了那个HUAN爬的头上,我想我的头应该能承受那个盘子的打击的,不应该让一个HUAN爬承受如此的血光之灾,要知道人家5个人打我一个,怎么好意思让人家的头流血呢?
8、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我的人马杀到后,没有对他们进行制止,导致那四个人被打的鼻青脸肿,更不应该把他的店给砸了,而导致人家两天没有营业。
哎!黄老三大排档,我错了哈!
兄弟,我的检讨够深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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