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觉得弱势群体保护的太好了,这样下来驾驶车辆的难道就不算弱势群体了吗?之前看到两个新闻,1.某人把车辆停在划线区域正常停放,晚上回家睡觉,半夜一个人喝了酒骑车电瓶车撞上该私家车后不治身亡,法院判定该车要付一定的钱,凭什么呢?我真的很无语,这就是弱势群体的保护?2.一个司机丁字路口等红绿灯左转,左边20米开外两辆电瓶车因路面问题摔了一跤,司机看见但没有下车,因为离的远,但目送他们都站起来以后就开车走了,下午接到电话说他肇事逃逸,要付责任和赔偿,我就奇了怪了!这就是弱势群体的保护?我们有私家车的活该这样?这样说下来满街乱窜的电瓶车自行车就该明目张胆的到处乱窜??要是这样我们是不是也能提要求呢?电瓶车、自行车也该纳入法律?出了问题也该按照交通法处置?那电瓶车、自行车也该实名制挂车牌、购买时必须按照购买汽车流程一样来、违法一样处置,他们闯红灯也要扣分扣钱!这样我才觉得公平!现在的道法真的把私家车逼的无语、如果他们没有改善!如果行人、电瓶车、自行车闯红灯出现事故、如果车辆是正常行驶那我觉得该车不能负责!如果要请你取消这么多条条款款对你们所谓的弱势群体的保护!我看过太多闯红灯明目张胆!我看过太多素质极其低下的弱势群体!我真的无语!斑马线让行是应该的!闯红灯的行人斑马线让行我觉得你们也该实行自行车、电瓶车等交通规则!让他们实名制够分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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