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昨(26)日,泸州交警对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制止或批评教育了多名翻护栏、闯红灯的市民后,纳溪区交警首次向一名闯红灯的行人开出了“罚单”。 6月26日上午,交警四大队在纳溪河西十字路口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为进行处罚。此次整治行动,共处罚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人2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0元的罚款。行人闯红灯开展文明劝导体验的1人,口头警告10人。另外,如龙马潭区香林路十字路口等,因斑马线距离长,车流量大等原因,不少行人在过马路时发生违规行为。对具有违规行为的行人,按照规定,交警随即上前执法,并询问身份证号,进行罚款。 据悉,当日专项治理在泸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共设置了5个集中治理点,出动警力50余人次。处罚行人违法12起,16人参加了文明劝导体验,口头教育300余人。 今(27)日,记者又从交警二大队获悉,在宝珠街路口、蓝田客运站门口设置整治点,配合该路口文明劝导员,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治理行动。处罚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4人,及时劝导5人,教育115人。 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执法行动,增强广大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我们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希望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进来,做文明人,走文明路,不仅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也要劝家人与朋友一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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