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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者曝光+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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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31
为车让人点赞,不光是在斑马线,是所有的路上,都该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31
为车让人点赞,不光是在斑马线,是所有的路上,都该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31
为车让人点赞,不光是在斑马线,是所有的路上,都该这样。

发表于 2017-7-4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车同治效果肯定会更好,但个人觉得对行人违规的处罚20元过轻。行人不想车辆,车辆的驾驶员不停车让人,处了经济处罚还要承担扣分的后果。而行人没有什么分扣,单纯承担20元的处罚实在太轻。个人觉得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重处罚:一是罚款金额提高到50元每次;二是首次违章可以定位20元,但需建立违章档案,随着违章次数的增加,加大处罚额度;三是对违规次数一年内超过一定次数(如:3次)的人员并罚义务路口执勤或劝解违规人员4小时(对无业人员或当天不上班的人员可以立即执行,对于当日上班人员通知其单位,让单位安排其休息日来执行处罚)。个人见解,勿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38
判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等于脱了裤子放屁,就等于没有判嘛,,,偷了东西又原物放回去,取得失主谅解,那算不算偷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39
凡是抢道行驶撞死了人以涉嫌故意杀人叛刑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41
在娱乐观众吗?演戏吗?你们缺钱吗?要那么多钱你也敢用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43
现在很多汽车司机都能让行人、但是有个别骑电瓶车的不遵守交通规则,对于这种人我觉得要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44
不应该只强调斑马线,应该是所有的路上,都应车让人,人永远是弱势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52
我们乐山以应该切/底行动起来,闯红灯,车辆行人,班马线车不让行人,的事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1:59
现在还是老年车安逸'乱停乱放.还歪得很,,以后大家都开老年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0
呵呵。。我就笑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1
如此的司机,思想败坏,交通部门应该取缔其永远无再驾驶资格。于人命于不顾。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6
中国:四川手机106575160705367这个国家不好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6
记得40年前,妈妈叫我到公社去买猪肉,只有共销社一家有猪肉卖,。我们排队等候多时,肉铺的柜台才打开,当柜台上的窗户口一打开时,买猪肉的人们就一拥而上,使劲的网前面挤,生怕猪肉被卖完(其实猪也确实会很快被卖完的),。。。看看今天的人们,是不是也害怕市场上的猪肉被买光呢?所以才不顾一切的去闯红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6
aaaaa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7
今后右转弯,肯定都要看绿灯才能转了。转过去又要等直行绿灯才能启动车辆前行。今后都按照这样走成都会堵成啥样。个人建议收了那么多什么五路一桥。为什么不办事实。政府部门你们是吃干饭的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07
现在的司机为何不遵守交通规定,不顾他人命因有保险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15
交通守法是相互尊重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2:22
中国法制简直根本就不平等。车辆违章有电子眼抓拍。请问那些因为行人。电瓶车。自行车。她们也参与了交通。他们是怎样量刑的,一旦由他们造成的交通事故嘿嘿又是车主倒霉。中国一直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哈哈这就是中国人自己打自己的脸。平等了吗有同感的别忘了点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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