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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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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如果此次事故全部由司机担责,他们是不是还会去铁轨上暴走,去机场跑道上暴走?
  @黄燕月:无视法律无视交规,不出点事,始终是觉得自己最牛!出了事就哭天呛地成弱势群体了,我觉得司法机关不能纵容违法的人。
  @大队长667:我觉得法律维护的是社会公平,而不是无条件偏袒弱者,应该谁违法谁担责,不然谁还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违反交通也要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暴走团走快车道己错但不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开车的有责任,但是在机动机车道晨练及行走要负主要责任,有人想死就故意走机动车道不走行人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3
暴走团应担主要责任  要是司机单主要责任  那不是以后这些人想到轨道上跑步都可以喔  出了事情  那不是还要火车司机担责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4
暴走团不守交通规则,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4
'有些老人总爱以老卖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4
没刹车迹象,也没转向避让,连撞几人才缓停,的士司机不可能是新手,单看行驶轨迹貌似故意冲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4
可以上人走的路汽车都得礼让行人。人权比什么工具权都要优先。这是有工具的人和无工具的人在比权,不能因为有工具就有优先权这样就没有了基本法里的人人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5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道路有道路法,按法行事,法理复天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5
违反道路交通法,伤,死者应负注意责任

发表于 2017-7-11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暴走团负主责。
我赞成“法律维护的是社会公平,而不是无条件偏袒弱者,应该谁违法谁担责”的观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5
错误应该是晨炼者,现在好多交通法都是错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5
到底谁是弱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5
的确不能走车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56
我国的道路是状况是复杂的,不要让机动车驾驶人在合法驾驶情况下成了万能的惩处者,无能发生什么样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都要或多或少的承担责任,永远处于灰暗状态,这是不公的……!就像我们的城市各条街道上到处都是很随意的斑马线,该由我们各级政府投入的道路设施而未投入,把一些缺陷转驾给机动车驾驶人,这是很不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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