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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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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0
我认为在班马线上行人是弱者车要让人在行车道上行人不是弱者,行人应付全责,不就为背了各行其道的道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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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1
司机最多道德赔偿,应该暴走团负主要责任,他们选择了错误的地点,这叫no zuo 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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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1
组织者主责,司机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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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2
应该由暴走团负主责,它占机动车道暴走违法在先,是这起事件起因。另外,具我长期观察平时横穿马路,闯红绿灯等随便违反交通规则的大多是老年人,并且还依老卖老不听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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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2
应该由暴走团负主责,它占机动车道暴走违法在先,是这起事件起因。另外,具我长期观察平时横穿马路,闯红绿灯等随便违反交通规则的大多是老年人,并且还依老卖老不听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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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3
双方各打50大板,暴走的违法在先,开车的可以报警,而不是撞人的理由。。不然行人只要为法,开车的就有。可以撞死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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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4
暴走团违法在先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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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4
机动车道是锻炼场所吗?开车不能风车,注意一切可能发生的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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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5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锻炼应该找公园,广场,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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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陕西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5
必须是暴走团负主要责任,行车道是车走的,不是人走的,人有人行道。不按规举来那是不行的,人不走人行道,那要那个人行道干啥,人行道取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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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5
由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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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5
司机全责是不是在纵容暴走团的违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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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6
暴走团在行车到爆走,交通警察为什么不维持秩序,为什么不制止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没上班吗,为什么不24小时执勤呢?我认为交警未履行职责、行人故意在行车到暴走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为,因此均应负主要责任,驾驶员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未观察前方道路状况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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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0
以后活不下去了,就到马路中间去,死了还有赔偿,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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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1
尊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之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偏袒任何人!否则行人总以为自己是老大,交规秩序会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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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2
当地政府,交通,路政,城管,都有责,国民教育该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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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2
走路的就不是人?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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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3
因为生活,也辛苦,晨练也有责认,因为那是机动车道,不是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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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4
有非机动车道不爆走。且偏偏在机动车道上爆走。你们是在感觉你的队伍壮大。机动车看到你们就会会像飞机一样飞起过吗。今天是出租车。伤亡还不大。如果是一个大型货车。如果出事故的话。就不是这么轻松的了。至于责任该谁担。这、就不用我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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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26
中国现在的法律促成了越来越多的人不遵守交通,特别现在的电动的四轮小车,外观和QQ车没啥区别,全是大爷大妈在开,还跑的快车道慢悠悠的开,转弯连个灯也没有,这样的车,交警为什么还允许上路,那么大的车,大爷大妈视力也不比当年,坐在车里,怎么估计周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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