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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交警暴力执法 能否尊重人权呢?尊重人员 反对暴力执法。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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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被交警打的伤痕

图为被交警打的伤痕

被交警强行戴手铐的伤痕

被交警强行戴手铐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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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南充交警已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复,全文请点击链接。警情通报︱男子煽动酒驾朋友拒不签字 顺庆分局今日公布调查结果
http://nc.mala.cn/thread-147997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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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6:19
什么情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6:25
典型南充屌样,这下碰到对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6:44
你咋不说你酒驾呢?咋不说你先动手打交警呢?喝了两口马尿,整个南充都是你的了。对于你这种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支持交警从严执法!

发表于 2017-7-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交警四大队
【警情通报】2017年7月7日晚,我大队在顺庆区清风南路(二桥加油站口)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22时2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川RBY787白色小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某涉嫌酒驾,遂要求其进行呼气检测,但陈某某拒不配合,在民警出示其试图和同车一女性换座的视频证据后,陈某某遂同意进行呼气检测,测试值显示乙醇含量为68mg/100ml,系涉嫌酒后驾驶,陈某某也如实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行为。正当陈某某准备签字确认检测情况时,与其相识的王某某和另一成年女性带领一小女孩赶到现场,王某某煽动陈某某拒绝签字,执勤民警依法警告并要求王某某注意言行,不要妨碍执法,王某某当即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在民警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遂对其进行控制,期间,王某某激烈反抗,数次用膝盖袭击民警裆部,造成执警民警身上多处淤伤。执勤民警将王某某控制后及时移送舞凤派出所。
     目前,顺庆公安分局舞凤派出所正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民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远离酒驾,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也请网民们支持交警的酒驾整治行动,不要信谣传谣。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
                                   2017年07月09日

信息来源:http://weibo.com/5860098034/FbBo ... me&type=comment   
                            南充市交警四大队官方微博
发表于 2017-7-1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的好,对阻障执法的公民上下法制课,有一部分人看到警察执法,就会瞎起哄,说警察不文明执法啥的,《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在执法中对正在违法人员经口头传唤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传唤〈就是使用暴力〉,对阻障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可以同样的对待。难道警察执法对拒不配合的公民还要过哄?“你跟我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我给你发两百红包?”要是在美国,美国警察执法,直接用枪指头,对不服从警察命的可以直接开枪放倒。

发表于 2017-7-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惩治酒驾行为!
发表于 2017-7-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幸好是在中国,你这算轻的不要纠结人权不人权的。
想享受中国的自由又不遵守中国的法律,活该
发表于 2017-7-11 17: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7:54
咋变成了熊猫了呢,肯定又是零时工干的,不专业。

发表于 2017-7-1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执法必须文明执法,依规执法,少部分警察在执法时利用公权利,玩弄权数,如被执法者申辩一句,警察就会以抗拒执法为由采取强制措施,或加重处罚。

发表于 2017-7-1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整死,那是因为你生在天朝

发表于 2017-7-11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新闻网讯:7月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正当该驾驶员准备签字确认检测情况时,另一名男子上前干扰民警执法,并对民警暴力相向。执勤民警随后将其控制,并移送派出所调查处理。

当晚8时20分,交警四大队在顺庆区清风南路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这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出现异常:车上男性驾驶员正在和副驾驶座位上的女性换位置。民警立即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了这一幕。民警判断,车上驾驶员可能是酒驾,遂要求其进行呼气检测,但该驾驶员陈某拒不配合。

在民警出示执法记录仪拍摄下的视频证据后,陈某才同意进行呼气检测。测试显示,其乙醇含量为6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在证据面前,陈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行为。

正当陈某准备签字确认检测情况时,与其相识的王某和另一成年女性赶到现场,王某煽动陈某拒绝签字,执勤民警依法警告并要求王某注意言行,不要妨碍执法。王某当即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在民警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遂对其进行控制。

期间,王某激烈反抗,数次用膝盖袭击民警裆部,造成执警民警身上多处淤伤。随后,民警将王某控制,并移送顺庆区公安分局舞凤派出所调查处理。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酒驾的就应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8:29
你要是在美国已经成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8:46
怎么满脸都是血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王开明,现年45岁,身份证号码:5129011972xxxx2014,在此,向你们反映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部分民警执法犯法,无故对我使用警械、警具,强制带离现场,故意伤害我一事,请求你履行机制的监督职责,进行调查,进行公开报道,还原事实真相,推进国家法治进程。事实经过如下:
2017年7月7日玩9点多,我带着8岁女儿(女儿骑着儿童自行车)散步,经过清风路跟环都大道德十字路口(六十一度火锅店旁),看见交警在查酒驾,正好遇见我一个叫陈华君的朋友被查酒驾,我想这些事要好好配合才好解决,我就说:“该吹就吹赛”,过了一会我又看交警在拷他,我就说:“你们文明执法哦”,这时一个警察过来对我说“这里没你的事,滚开!”,我一下就气了,回道:“你是啥子东西吗”,说了这句话之后,警察马上把我拖进警戒线,拿一个什么东西(可能是催泪瓦斯)朝我眼睛一喷,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然后几个警察将我按在地上,给我拷上了手铐,我起来时听见我女儿在撕心裂肺、歇斯底里的哭着喊“爸爸”,我什么也看不见,努力的想奔着女儿的那个方向去,可是警察还是把我塞进了警车,进警车前还听见周边群众说,“你们要不得哦,那么乱执法哦”等等。进了警车后,我左边、右边也都进了人,他们关了车门后就有一个人(好像是前排的人)掐住我的脖子,车里面的几个人就开始打我,我当时神都没回过来,就被打昏了。
我昏昏沉沉醒来时,好像被带到了舞风派出所,舞风派出所还给我照了像,也没有谁来问我什么事情,中间我还接了一个电话,是我老婆打来的,问我咋还没有回,我当时心里很急,简单说了下,只让她快点找妞妞,也就是我的女儿。也不知在派出所待了多久,派出所警察过来让我去看伤,我就在朋友的看护下去了医院,主要是对眼睛做了初步检查,诊断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伴双侧上颌窦及筛窦粘膜增厚,左眼眶内积气,左侧眼睑肿胀、积气,我当时全身多处疼痛,双臂也无法打开,肾脏部位,腿部都很疼,当时眼科医生说没有床位了,让我第二天去入院进行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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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交警打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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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交警打的伤痕                                                    图为被交警强行戴手拷的伤痕
回家后,才知道,警察带我走后,没有人管我的女儿,说我女儿肚子疼也没人管,只有一个不相干的妇女一直在看护我娃儿,直到我女儿记起了她妈的电话,那个女同志给孩子她妈打电话,孩子妈才过去接到孩子,孩子一晚上都不敢睡觉,孩子的精神严重受到刺激,不知道是否留下后遗症。
事发后,我和家人十分气愤,我一个无辜的路人,抱着好心劝人配合检查,莫名其妙被拖进警戒圈;被带上手铐;被带离现场;被故意殴打。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警察来我了解事实经过;没有来问过我;没有问过孩子的事情?更可气的是我家人9日到交警大队询问时,不给我们看执法记录仪,借口已封存,得到的回答是妨害了公务,干扰了执法。我们也在网络上查看到了很多围观群众发的视频,通过视频更证实了我说的事实,我在被带入警车前是好好地,身上没有伤情,而到了派出所却血流满面、眼睛乌黑。
我想问:警察办案是否有程序?警察使用警械、警具是否有规定?警察可以无故伤害殴打一个路人,吗?我哪一个行为和语言妨害和干扰了警察执法,我认识倒是这几位警察伤害了我,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妨害国家专政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作为受害者,我本人及家人在此不想就这伙警察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及公务员素质再作任何贬低性的评价,我们特请求杨记者调查此事、追踪报道此事,以最终还我一个公道!还我的尊严和人格!还法律一个公正!还我女儿一个蔚蓝的天!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正义和良知终会战胜邪恶,在中国正义的成本会越来越低!
同时,我也特向各大新闻媒体记者承诺,我所陈述的全是事实,没有虚构情节,如有不同,我会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投诉人:王开明 唐海琼
联系电话:13990837776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打者是个路人 不是酒驾者  哎!!!!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7-11 16:44
你咋不说你酒驾呢?咋不说你先动手打交警呢?喝了两口马尿,整个南充都是你的了。对于你这种不尊重他人生命 ...

被打者不是酒驾 只是带小孩来转路的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9:02
这种人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不把法律决在眼里,暴力抗法,支持警察!我作为一个老百姓相信现在的法制环境下如果你不首先暴力抗法,交警是傻瓜会对你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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