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张县长: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据文件,省上下拨书记、主任、文书三职工资也已到位,各个居委会也已经打了领条,但是至今,我们还没有领到一分钱。
在会上,张县长也已明确规定,这是我们的血汗钱,应该发到我们手里,我们有几件事很不明白:
一、一份文件的出世,就是指导一系列问题的指示栏,如果不按文件执行,那么还需要文件干什么?
二、既然是通过会议作出的决定,是不是不能儿戏?
三、明明是说把钱直发到人头,为什么把钱划到居委会?明明是很简单的事,如此操作却让人觉得“月朦胧,鸟朦胧”。
四、听说只发两个月工资,还要把先前发的工资扣回去,请问领导,这与文件的初衷是否相悖?
李书记、张县长,居委会工作是最基层的工作,自从“维稳”以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节假日,我们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工作,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块钱,前段时间有人在网上晒工资,我们都不好意跟帖,当我们知道省上直拨工资的到来,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生活、工作更加有了激情和热情,我们的付出终于得到了肯定。
一项政策的初衷总是好的,但当具体落实的时候,总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知道是政策有问题,还是执行的人解读有问题?
我们希望两位领导听听最基层工作人员的心声,如果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可能成为上访的一员,我们希望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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