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今天有关城管打人的帖子,本不想发言,但看到你所谓的“客观公正”的发言,不吐不快:
看那个了几十页的回复,来说两句,不为谁洗地,客观公正的说。
1.城管打人确实不对,但是不应该盲目的骂城管,应该了解一下前因后果哈,现在这个时代,听一方面的片面之词,不靠谱。但是城管打人的事实是存在的,应该要加强队伍的培训,打人城管即便情有可原什么的,也必须严肃处理。就事论事,也不应该因为这一件事,否定城管。 .
城管打人不是不对,是违法、犯罪。城管非暴力机关,任何一条法律都没有授予城管可以对自然人予以强制、暴力手段,作为执法者,打人行为永远没有所谓的情有可原!不是严肃处理,而是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不是因为这一件事否定城管,而是因为这一件事,极大的损害了城管的整体形象,即使作为城管的内部人,也应当对这种非法的暴力行为深恶痛之!
2.商家说被打者是学生,有博取同情的嫌疑。试问一下,都穿的工作服,谁知道你是学生? 既然你雇佣了他们,他们当时的身份从法律层面来说,就是你公司的员工而不是学生,就事论事,大家说对不对。
现处于暑期,学生兼职打工的很多,商家说是学生也属于正常情况。更何况,无论是学生还是员工,都不应当受到暴力执法的伤害。
3.最火帖子里面商家说没占道,但是回复里面有人说商家你们天天扰民了(不知道是不是水军),但是图片显示,你们确实占道了。
商家占道在本帖中已经不是问题的关键了,毕竟南充占道经营多了去了,恐怕你不知道还有一个《占道经营许可证》这个东西吧?难不成,占道经营就活该被打?恐怕楼主戾气太重了点吧!
4.看回复说,学生只有14岁,那么商家是否存在违法嫌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商家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打工,核实后应当受到什么处罚,那是另外的话题了,貌似和你主帖所谓“城管打人”没有任何关系吧?总不至于因为商家违法招收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用工,这些未成年人就活该被揍?
最后不客观的说两句:
看到这个娃儿屌米屌眼的表情,是我我肯定他打,当然,打人是不对的。
http://img.mala.cn/forum/201707/14/162232ltu2c3dbfz3c25pi.png
其实,让人产生回帖原因主要是来自你这句话“屌米屌眼的表情,是我我肯定他打”,能码主帖这几个字,至少有点文化程度,却未曾想是如此戾气之人,且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如此言论!
试想,如果我们都生活在一个“谁看你不顺眼,就可以暴打一顿”的社会,那么,那高悬的拳头早晚会落在你的身上。因为,你看别人不顺眼,也许有更多的别人看你不顺眼。正因为有法律的约束、有社会规律的管束等等,才能让我们每个人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而自由的生活,这,也是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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