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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图文] 请问蓬安县房管局,蓬安县物价局(蓬安县房管局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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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房管局,蓬安县物价局:
一品兰庭小区被人在车库车位安装地锁(不知是物业还是开发商谁安装的),要求凡是停车的都要交钱才行(车库每月100元,地面每月是几十元,具体金额不记得了,其格式化的车位租用合同上更注明小区物业不负责车辆的基本安全,仅负责清洁卫生的打扫),而地面停车场有限根本满足不了业主的停车需求,很多时候消防通道都是被人停车占了的,地面停车位将来是否安装地锁也不得而知。而其收费标准既没有物价局的核准也没有广泛征求业主的意愿,问其标准就一句话"开发商投入了资金的"。之前在南京已有类似的判决就是小区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用,在我们蓬安之前也有紫苑因车位砸了安装在上面的地锁,枫丹白露小区业主也因车位与物管发生矛盾纠纷,最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得以解决,这才多长时间我们小区又明目张胆的安装车位地锁收取高额费用,因此请问蓬安房管局的领导些们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同时也请问物价局的领导们,其收费标准是否经过你们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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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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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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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9 09:24
地下车库停车费系市场行为,物价局不予监管。你觉得收费贵了可以不选择这项服务。另外,据我所知,地上的车位属业主共有,你随便停。但是地下的车库属开发商所有,你就该给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7-19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成后的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20 22:44
太阳西出了,房管局能回复

发表于 2017-7-20 2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车库,其实也在业主使用土地下面挖建的,并没有离开业主的基础建设地盘下,是物业开发商寄生在业主房屋之下的

发表于 2017-7-21 0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你房管局还不清楚车库面积是否分摊?我一个业主怎么知道?蓬安第一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就是房管局了 请纪委处理相关领导渎职。

发表于 2017-7-2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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