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相如镇政府别忽悠拆迁户,赶紧把钱发了 2014年,原织布厂棚户区改造的回龙沟村12户村民与相如镇政府梁凌等以及回龙沟社区主任书记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2015年02月16日,蓬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南充商业银行支付了拆迁补偿。这些村民有的选择货币补偿,有的选择还房安置,同时政府原地修建,很多选择还房安置的村民大部分选择80平米面积,其中补偿协议包含临时过渡安置费,根据蓬安府发【2011】38号文件,选择还房的村民可以得到每平米4元的补助,一次性发放18个月,过了18月后,补偿标准升为8元一平米。 2016年,距拆迁协议生效2年余,已经有了24个月,村民没有盼来原地修建的安置房,还在苦苦等待,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鼓励拆迁户购买县城库存房屋,取消还房安置,采用货币补偿。 相如镇镇长梁凌以及拆迁,以及回龙沟社区书记,主任等为首的负责人,再次与选择还房安置的村民协商,经过多次协商,补签协议(备注以前的拆迁协议只有少部分拿到,大部分没有拿到),但是在该新的协议中,临时过渡费还是按照4元一平米补偿,但是根据村民现场证实,该相如镇梁凌信誓旦旦承诺会办村民申请8元一平米的补偿,并催促村民赶紧签订新的协议(备注实际上很多人2014年的拆迁协议都没拿到),就在村民相信党和政府的情况下,诱逼村民签订协议。同时协议还是写2015年1月13号,相如镇政府请说话为啥是2015年1月13号??? 2017年01月17日,蓬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南充商业银行发放安置房款,距今为止,剩下的村民临时过渡安置费没有下文,没有人出面解决,当初信誓旦旦承诺的相如镇梁凌拆迁办以及回龙沟社区的书记主任去哪里了,老百姓相信您们能为百姓造幸福,请问您们在哪里?村民的合法权益怎么保证?你们当初诱逼村民签订协议的时候那种精神哪里去了?相如镇政府请还钱啦!!!!!恳请蒲国书记看看,县委大老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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