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随着“大老虎”们纷纷落马,反腐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不可忽视的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所谓“微腐败”,“微”就在于小,如涉及乱用权力的行为小,资金少,但同时,这种腐败的数量又很多,经常发生在人们身边。如帮群众办事时索要一包烟;检查下属单位时接受吃请;因为私人关系,处事不公,或利用权力为自己的亲人,谋点蝇头小利。这些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却隐藏着巨大的祸患。 对党员干部而言,许多大的腐败案都是从“小贪”开始的,今天你敢拿群众一包烟,明天你就敢拿群众一瓶酒,后天或许就是一笔钱,日积月累,习以为常后,慢慢的就会让人忘掉当初党旗下的宣誓,逐渐从“小贪”变为“大贪”。所以,“微腐败”的危害绝对不微,党员干部必须要警惕这种现象,一定要有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决不可踏红线一步。 对群众而言,“微腐败”因为涉及到的权力小、资金少、数量多,再加多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观念,很多时候大家不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甚至自己也会效仿起来以“方便”行事。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对党员干部是一种潜在的危险,为他们的腐败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容易让群众误以为“微腐败”的现象是“政府办事”的潜规则,从而对党员干部产生不良的印象,疏离了党群关系。 所以“微腐败”的危害绝对不“微”,必须要坚决制止,才能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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