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微腐败”,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它有小、多、近三个典型特点:小,指小官小贪;多,指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近,就在群众身边。其危害之处在于一些人往往存在“小腐不算腐败”、“小腐人人有,有了也不丑”等错误观念,从微小的事情开始,逐渐地迷失自我,积木成林、聚沙成堆,久而久之,使小腐小贪慢慢积累变成了大腐大贪,最终向深渊淹没了自己。“微腐败”其实一点儿也不“微”,看似吸血不多,实则其害如虎。
总书记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成都市纪委发文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就是要以行动做表率,对“微腐败”现象出重拳,动真格。
犹如一个中国游客走出国门就代表中国人,一个党员干部,走到群众中,就会代表全体党员和政府。党的“微腐败”治理号召,不止需要各级政府严格规定,强化监督,从严治党,更需要一个党员,从自身的角度净化精神,使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拥有前所未有的速度,每一个群众在网络上一声对党和组织的抱怨,都会影响和辐射成百上千的群众。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一个党员,不严于律己,不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就会挫伤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要记住,即使脱离组织的管理,也脱离不了群众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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