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群众一顿饭,收群众一包烟,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称为“微腐败”。“微腐败”危害不“微”。“微腐败”的主体是处于最基层的干部群体,而且有一部分干部是体制外的干部,“官”虽小,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权力涉及方方面面,往往事无巨细。 基层干部是各项政策的执行者,位于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第一线,干部素质不过硬,直接损害群众切实利益,极大影响着群众满意度,更损害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定要坚决杜绝“微腐败”,不能让群众因为缺“一包烟”而办不成事,少“一顿饭”便增加办事流程。 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反腐不抓小抓细,很可能发展成为大贪。纵观落马的贪腐干部,无一不是从小贪发展成大贪。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微腐败”,就应“无微不治”。古人云:“苟不教,性乃迁”,对于“微腐败”问题,首先要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其次,要坚持“用制度治党,依法依规治党”。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注重以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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