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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洛带镇玉带街115号玉带花苑乱象的最新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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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们好,非常不好意思在此打搅你们,只是我们现在遇到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还请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空隙,帮助我们处理一下这个令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115号玉带花苑十分头疼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2017723日下午,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115号玉带花苑小区出现了许多四川杏林大药房的宣传广告(本小区早已有令:严禁任何形式的广告,不论是用不干胶贴的,还是直接把小传单挂在每家每户的门上的,还是直接用漆喷在小区单元楼的。)发现这些垃圾广告后,随即找到四川杏林大药房八角井街店,结果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他们进入小区是正当的!!!!非法进入,还强词夺礼!!甚至我们找到派出所,派出所也说,人家是做生意的,这样做是对的!!!!我们小区,从来都不允许小商小贩进入。从来都拒绝垃圾广告进入小区。派出所居然说他们这种滥发小广告的行为是对的!!!!那么,我们要问了,天理何在,法律何在???特别是,作为执法者的派出所也这么认为,那也就难怪我们小区有数不清的垃圾广告了。还有,2017727日下午,戴氏教育洛带总校的垃圾广告又堂而皇之的大势进犯我们小区,难道说,这些做生意的,非要把事情做的这么绝,生意才做得走吗?你伤了群众的心,就是想到你这里来,因为有了滥发广告的前科,人家还会来吗?如不相信,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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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小区物管,只知道收钱,而且,收钱的时候,出具的是满大街11本的收据,让你龙泉驿区税务局查不到他们到底从业主手里抢了多少物管费!!!不具备合法的发票就是明证之一。
第三,现在一期的单元门不是有问题需要维修吗?据说,他们准备动用一期业主的维修资金来弄这个事情!!我们现在要追究的,是一期物管到底干了什么才造成了如今这个状况??单元门禁系统,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需要维护,我们何时见过他们维护各单元的门禁系统???从来没有过!!!哦,玉带花苑从2009年端午节交房到现在,没有一个物管正儿八经的管理和维护过一期的所有的单元门,因此,才出现了可视门禁系统的网线都被剪了的现象。现在要维修,就动用业主的维修资金!!这是什么逻辑?难道这些物管都是看着玉带花苑一期业主软弱可欺,就在这里捞一把就跑了吗?(事实已经证明,这些物管就是这么管理这个小区的)可见,玉带花苑的物管这么些年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第四,物管方承诺的,在201775日以前,将楼梯间的私家车(自行车或者是推推车清理干净)。问题是,现在已经是2017727日了,每个单元楼的楼梯间,还有好多的自行车或者是推推车!!!有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放在那里好多年都不曾移动过!!哦,他们一句这是某些业主实时放在这里的推推车就没事了!!!这么个小小的要求都做不到,还好意思收物管费吗?????真的是厚颜无耻的物管公司啊!!!!!
第五,催收物管费的通知,明明是成都客家和贵物业管理公司。而且,他们还收了好多年的物管费!!!就算按他们说的(建筑面积是85.46平方米,每平米0.6元(这个0.6元是怎么来的,现在我们要说,你收0.6元不合法!!!为什么,因为,当初,物管把物管费从0.5元提高到0.6元,召集小区内所有业主开会,当时到会的也就30户人,而且还有不同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重大事项的决定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具体到我们小区来讲,一期业主一共115户人,就按114户计算,也必须征得至少76户人家的同意,他这个提价才算得上合法。问题是,一共就来了接近30户人,还有不同意的,因此,你收0.6元每平米的物管费不合法!!!!)计算,每个月应收51.276元,6个月应收307.656元,但是,他们每次收的都是308元,每次均多收0.344元,难道,这多收的物管费是物管公司的自来水冲来的???这个,必须给玉带花苑一期所有业主一个明确的交代!!!这个问题的根本还不在这里,问题的根本是,他们多收了业主的物管费那么多年,居然连门禁系统都没有人维护!!!我们不禁要问,他们到底是干嘛的?事实胜于雄辩,他们是来抢业主的银子的!!!!)计算,多出来的钱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言下之意,这些多出来的银子竟然成了他们的合法收入???他们还好意思说这里的这些事情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凭什么说这里的事情与他们无关???那意思就是,他们只是来抢业主的银子的,是不干事的!!!!难道说,我们从进入这个小区以来所交的物管费,都去喂这些只知道收钱,不干事的“狗”了吗?
总之,这个小区里存在的问题还有好多,一个明显的证据是,门卫室(暂且不说二期比一期的摄像头多了好几倍的问题)只接入了玉带花苑二期的监控视频,一期的到现在都没有接入!!!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骗完一期骗二期的明证!!!!
在这里,我们要问,物管是干嘛的,这些垃圾广告是怎么进来的???难道,小区物管只知道收钱,其他的一切真的都与他们无关吗????
希望我们的物管,确实负起拦截垃圾广告的责任来,以还小区居民一个不见垃圾广告的、干净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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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 龙泉公话中心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30日发布洛带镇人民政府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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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洛带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传单、广告问题。
       该问题已联系洛带镇城管办联合物管公司对小广告、传单进行清理,并对您提及的商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同时要求物管公司加强管理。
       二、收取物管费使用收据的问题。
       因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故无法做明确回复。但小区收取物业费应该开具相应的发票,如代收水、电费可开具收据。如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但未开具相应发票,可到龙泉驿区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
       三、关于门禁系统问题。
       经现场调查询问,玉带花苑一期内单元门多为人为损坏,不排除有外来人员人为破坏的情况,故物业公司有管理不当的责任。经了解物业公司准备在单元门维修后新装摄像头,对单元门进行监控。
       四、清理楼梯间婴儿推车、自行车问题。
       经现场调查,小区物管已经在小区内进行了告知,也在单元门张贴了通知,并在此之后又对进出大门的住户进行了口头通知。现停放的婴儿推车、自行车均为居民实时停放。已督促物管公司加强管理、宣传。
       五、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问题。
       如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有多收或非法涨价,可到龙泉驿区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QQ图片20170828143537.jpg QQ图片2017082814354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7-7-30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杏林大药房的发到每家每户的垃圾广告,我们要说:如果发这个广告的人是这个小区的业主,那么,他有资格进入这个小区,但是,他没有发这个广告的权利!!如果发这个广告的人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那么,从他踏入这个小区的第一步开始,就是违法的,如果因为他擅自进入小区而导致这个小区里面出了什么问题(比如,小区内的业主有什么东西丢了的话。)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人要说,人家这么做,是他们的上司要求的!问题是,你进入不属于你的小区本身就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17-7-30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物管就是只收钱不干事的大家养起的狗
发表于 2017-7-3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物业法,业主可以选择更好的物业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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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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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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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以上已经曝光的垃圾广告,作为我们的电信部门,是不是可以将其公示的号码予以封号处理呢?毕竟,换位思考,如果,我把这些垃圾广告贴在你的门上,你作何感想?????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相关的职能部门,按号索记,对这些垃圾广告的号码实行封号处理!!并且,依法追究相关商家的法律责任!!!!以还小区业主一个没有垃圾广告的洁净的空间。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并对相关商家依法从重处理,以还小区居民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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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我们这样,凡是拿着上述垃圾广告来物管处举报的,一经查实,确有其事者,即可免除一次(6个月)物管费!!张三拿这张垃圾广告的图片来,立即免除!李四拿这同一张垃圾广告的图片来,也立即免除!!!物管处收不到物管费,找谁要呢????找这个擅自滥发垃圾广告的公司啊,大家说,对不对呀????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要说了,我上哪儿去找这些滥发垃圾广告的主呀???这垃圾广告上不是清清楚楚的写着有吗?就找他们要去!!!!反正他们在这里有恃无恐,犹如无人之境。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督促我们的物管,确实负起责任来,把垃圾广告拦截在小区之外。这个物管费也就好收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8-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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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3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共享单车的后台:一旦发现共享单车非法进入小区,就扣除其500元的押金!!!摩拜单车不是押金只有299元吗?我们要让这些非法进入玉带花苑小区的摩拜单车长点记性,让他下次扫码开车的时候,倒欠摩拜单车公司300元,让他重新缴费才能用车,而且,已扣押金不退还!!!!!

 楼主| 发表于 2017-8-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核定工单处理时间2017-07-28 07:45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拟派工单(主办:龙泉驿区)处理时间2017-07-28 07:45
龙泉驿区签收工单。处理时间2017-07-28 09:28
龙泉驿区转办工单(主办:龙泉驿区房管局,龙泉驿区洛带镇)处理时间2017-07-28 09:31
龙泉驿区洛带镇签收工单。处理时间2017-07-28 09:51
龙泉驿区房管局签收工单。处理时间2017-07-28 10:15
龙泉驿区房管局退回工单。处理时间2017-07-28 14:41
龙泉驿区洛带镇提交办理结果处理时间2017-08-02 10:41
龙泉驿区提交办理结果处理时间2017-08-02 14:45
办理结果
龙泉驿区(2017-08-02 14:40:17):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政府公开电话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洛带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传单、广告问题。 该问题已联系洛带镇城管办联合物管公司对小广告、传单进行清理。并要求物管公司加强管理。 二、收取物管费使用收据的问题。 因您不愿沟通,故无法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小区收取物业费的确应该开具相应的发票,如代收水、电费可开具收据。 三、关于门禁系统维修动用维修资金问题。 因小区门禁系统属于公用设施,如业主不希望使用物业维修管理资金可以每单元为单位凑齐资金对其进行维修。 四、清理楼梯间婴儿推车、自行车问题。 经现场调查,小区物管已经在小区内进行了告知,也在单元门张贴了通知,并在此之后又对进出大门的住户进行了口头通知。现停放的婴儿推车、自行车均为居民实时停放。已督促物管公司加强管理、宣传。 五、关于物管公司收费问题。 物管公司物管费涨价需经业主大会通过。因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早已届满,并未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如涨价情况属实,建议业主至龙泉驿区房屋管理局投诉物管公司。 六、关于监控问题。 经询问物管公司,小区物管准备在更换单元门时同时加装监控设备。届时将对玉带花苑一期、二期同时进行监控管理。 以上情况洛带镇城建办负责人已于2017年7月31日11:00与多次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 龙泉驿区政府公开电话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日  

发表于 2017-8-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杏林大药房的发到每家每户的垃圾广告,我们要说:如果发这个广告的人是这个小区的业主,那么,他有资格进入这个小区,但是,他没有发这个广告的权利!!如果发这个广告的人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那么,从他踏入这个小区的第一步开始,就是违法的,如果因为他擅自进入小区而导致这个小区里面出了什么问题(比如,小区内的业主有什么东西丢了的话。)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人要说,人家这么做,是他们的上司要求的!问题是,你进入不属于你的小区本身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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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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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物管多半和当地的派出所有勾结,不然派出所不会一直向着物业说话,听说派出所的人和这个物业的人一直称兄道弟的,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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