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92|评论: 3

[转载主题] 巴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又提高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啦!

巴中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又!提!高!啦!

近日,从市民政局打探得知,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巴中日前发布了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那么具体提高多少呢?

知道大家关心,小编也就不卖关子啦

市民政局救助科相关负责人

已经作出了详细介绍

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前:  420元/月
调整后:460元/月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前:3180元/年
调整后:3300元/年

➤ 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调整前: 500元/月
调整后:600元/月

➤ 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
调整前:300元/月
调整后:400元/月

特困人员全失能

和半失能人员的护理费标准按照

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即标准为80元/月和50元/月

此次提标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接下来巴中将对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

补发1月以来的差额.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5 10:02
不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5 10:03
不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5 15:25
关键在执行,没关系没靠山,真正的穷人难落实!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