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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074|评论: 18

[群众呼声] 举报第三天,房管局将协调开发商按照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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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终于有了回应,房管局准备和开发商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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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0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一共4百多平米都公摊给了业主,总不可能开发商再卖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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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0 2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10 2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0 23:24
规划肯定是真的,开发商肯定不愿意拿出来,想占为己有,心太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0 23:25
请纪委好好查查这样黑心的开发商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0 23:25
房管局管开发商,应该是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落实!并给开发商开巨额罚单才对,那有猫给老鼠说好话的道理,你找开发商去协商,他可能拿出400多平米出来吗?这种管理模式后面隐藏着什么猫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0 23:26
物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一共4百多平米都公摊给了业主,总不可能开发商再卖一次吧!住建局不作为,应该好好管管

发表于 2017-8-10 2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更正你一个常识性错误:公共配套房屋(包括物管用房、公厕、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等)是作为独立的产权单元存在的。不会分摊给业主。

发表于 2017-8-10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第6.1.1条。出自《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这个文件网上找的到,楼主可以去看看。不要信口开河,乱带节奏。
IMG_2343.PNG

发表于 2017-8-11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1 20:20
住建局应该正面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1 23:17
SB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操,回复的 看都看求不清楚,麻哪个哟

发表于 2017-8-13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一共4百多平米都公摊给了业主,总不可能开发商再卖一次吧!
http://emscom13.duapp.com/ksa/1.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00:07
我们门面房的公摊面积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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