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罐罐鸡”小餐馆,业主唐某,营业执照中该店名为“广安市茂志小吃店”,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采用的烟道“入地”的形式接入小区内下水道进行直排。您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唐某3日内自行改正油烟直排行为,并落实了专人进行跟踪督促。经反复劝导,唐某同意自行整改。8月16日,唐某通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制作商家到现场丈量尺寸,并交付了油烟净化设备购买和管道改造的定金。8月18日,“罐罐鸡”小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对排烟管道进行了改造。2017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罐罐鸡”小餐馆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油烟污染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罐罐鸡”小餐馆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及排烟过程的日常巡查,防止出现反弹。
再次感谢您的监督,有事请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我局执法人员将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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