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得胜镇上顶山村廉情站协助派出所成功调解民事纠纷 2017年8月14日,上顶山村一社发生一起民事纠纷,在村廉情站和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事情的经过是当天上午,一社潘洪超一家人回老家,在途经古有前的晒坝时不小心把坝内晒的包谷粒踢了点出去,正好被在家里休息的古有前看见了,古有前出来后不问青红皂白就给潘洪超一通乱骂,潘洪超不服气就去推了古有前一下,古有前随手用手中的木棍打向潘洪超而引发纠纷。本社廉情联络员钟丽听到吵闹后,立即前往查看并进行化解,谁知越化解矛盾越激烈,钟丽不得已立即通知了廉情站长程祝清和村干部,并电话报警。 程祝清站长立即赶到古有前家进行调解,随后得胜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在程祝清站长和民警的共同调解下,双方逐渐清醒起来,并对刚才各自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双方均表示,各自负担由于一时的冲动造成的伤害和不利影响,并表示以后要搞好邻里关系,不要在一点小事上相互伤害。 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得胜镇上顶山村 程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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