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底捞在北京的两家门店被媒体曝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媒体曝光的消息发出后,海底捞连发两封致歉信,并在对涉事两家门店的处理通报中公布了整改措施。这一举动虽然赢得了广大网友的赞同,觉得他们有担当,负责任,但是并不是致歉信和整改通报就能解决问题的,实质的还是要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让广大消费者真正放心。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有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然而部分生产、经营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加之缺乏社会责任感,当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发生冲突时,不惜逃避社会责任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片面地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获得高额的利润,而忽视甚至肆意践踏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大部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选择了个人利益,而忘记了自己的社道德义务,他们为了保住“饭碗”,为了赚取更多的工资,作为对经营者、生产者的违法行为最清楚的人,他们却视而不见、不敢勇敢地站出来举报,从而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从犯”,导致不安全食品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流通到市场,流向餐桌,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所以我认为在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社会监督不断增强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让更加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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