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家在凉风龙王寨,那里是偏远的山区农村,生活条件非常差。随着他自己年龄的增大和家庭原因无法外出务工,前几年在老家试着搞养殖业贴补家庭开支,随着经验的积累,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2015年秋新建了养殖场地和房屋设施,先后借钱共计投入二十多万元,至今还欠着借着,现在政府部门突然说要取缔这个养殖场,原因是有污染不环保,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养殖场已经全部停止营运了,还要将房屋强制撤出,这让负债累累的家庭雪上加霜啊!请问县乡政府部门几个问题
1,养殖场办理了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合法经营,政府部门可以随便收回吗?农民的合法权益如何有保障?
2,政府部门说养殖场不环保,为何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说明,这政府部门的失职难道不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吗?
3,养殖场设施在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功能全部被毁,还要求把房屋撤出,你们是按照什么法律文件执行的,农民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投资几十万就这样血本无归了,政府可以随便践踏农民的权益吗?农民的出路又在何方?
一个无助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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