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8点30分,高庙乡松柏村村民陈某来到县交警大队,就自己驾驶电瓶车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进行了投案自首,使一起历时10多天悬而未决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8月20日早上4点,陈某骑着一辆无号牌电瓶车,搭乘母亲张某从高庙乡出发到县城卖菜。早上5点左右,在锦屏镇南门口路段,撞倒了路边一个杵着拐棍的行人。当时,陈某看见母亲在碰撞过程中受伤,额头一直流血,就把车子扶起来,搭起母亲去了县中医医院看医生。到医院后,陈某回想起受害人被撞倒后瘫坐在地上没有说话,以为把受害人撞死了,怕担不起责任,于是就搭乘客车跑到成都躲了起来。 事件发生后,县交警大队民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不断调取监控视频,并向周边群众展开访问,发现肇事者陈某为高庙乡松柏村村民,目前居住在县城红旗路175号。于是,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联合高庙乡安管办,赶赴肇事者家中。在陈某家中,民警展开了地毯式搜索,找到了这辆无牌电瓶车。陈某的弟弟也如实承认了陈某8月20日撞倒行人逃逸的事实,民警随即多次拨打陈某的电话,对方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致使案件进展缓慢。后来陈某通过家里人得知民警去了高庙老家,附近邻居也都知道了此事,陈某承受不住内心压力,于是进行了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逃逸行为表示了懊悔。 投案后,陈某悔恨道 :“出现了交通事故,我不应该跑,而是应该把伤者送到医院去救治。经过这件事情,我吸取了经验教训,以后我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都要先把驾驶证办好,把牌照上好,在行驶过程中,时刻注意路上的行人,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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