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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县犀浦万树森林小区保安杀死业主,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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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万树森林2期一个23岁的河南保安喜欢本小区的一女业主,由于该业主已经结婚。在19日夜里9点多这位女业主回家后,该保安关闭所有监控录像把女业主拉进地下停车场强奸后残忍的掐死。该女业主尚且怀着未出世的孩子。女业主的丈夫一直寻找,直至20日清晨在地下停车场的配电房找到她。女业主头部被保安多次撞击面目全非。而这个河南保安不仅是刚退伍的军人也是共产党员。22日,全体业主召开大会讨论物管的责任问题。这样的监守自盗,本小区的保安杀本小区的业主。究竟是保平安还是什么?23日,全体业主再次召开大会。而24号物管公司卷款潜逃。致使整个小区处于瘫痪状态。一千多户居民安全无人保障。试问:保安怎么保平安?物业的管理是否真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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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
发表于 2009-9-2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物管!强烈要求退场!!!!!!!!!!!!
发表于 2009-9-2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社会啊!政府对这种物业没个制裁啊!回来就完事了吗?如果就这样完事了那业主们以后就等这受气吧!他们一不高兴了就走人到时候你们在组织人守夜啊!政府管两次也就懒得管了,既然闹了就要闹出个头来不能整改下就了事!

发表于 2009-9-2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好小 什么人都有

 

发表于 2009-9-30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依法索赔!

发表于 2009-9-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哪,跑了

发表于 2009-10-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也是这个小区2期的业主

这个事情我觉得该这么看 一、佳美公司管理非常不严格,进出大门或者车库是比较自由的 二、佳美公司可能也没法,党员/军人 这样的身份恐怕是保安人员的最佳选择了,人算不如天算啊。据说佳美公司并没跑,但23日晚事先约定要开的协商会他们集体消失了的,业主轮流值班才使得这一夜比较平安,25日佳美公司出现,给的解释是怕挨打,说不过去。

凶手已经落网 自有法律的严惩 现在要紧的是佳美公司有无诚意来改善管理 有无能力来改善管理 虽然0.95/m的管理费不算贵 但毕竟是在远郊区 也不便宜了 管理水平要对得起这个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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