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找到了肇事者,现在我丈夫的医院费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9月6日上午,蓬安县“8.20”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人杨某的妻子跟弟弟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公安机关一心为民,全力侦破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肇事逃逸 男子驾车撞倒行人 8月20日早晨,锦屏镇南门段,一男子驾驶一辆电瓶车将一行人撞伤后逃离。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立即拨打了120,将伤者杨某送到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民警在杨某送医途中,其家属告诉民警,早上5点20分左右,杨某在锦屏镇南门外散步,突然被一巨龙开往县城方向的电瓶车撞倒后逃逸,受害者咬牙坚持自己走回家中。由于杨某两年前曾患病无法说话,故只能将家属带到事故发生地用肢体语言描述事故经过。在现场,杨某家属发现了一些散落在地的黄瓜、茄子及鞋等物品。 加大排查 警方锁定肇事嫌疑人 事故发生后,民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不断调取监控视频,将锦屏镇南门外5点至6点所有卡口的截图找出来一一查看。在当天5点29分,一辆无牌电瓶车引起了民警重视,通过提取的监控截图仔细查看,这辆无牌电瓶车车上放了一背篓蔬菜,并且驾驶员嘴唇明显受伤还带有血渍,而在上一卡口截图中,这名无牌驾驶人嘴唇并没有受伤。 民警带着这一线索前往县人民医院,将图片给受害人看后,杨某表现得很激动,连连点头。办案民警发现在8月23日早上9点左右,这辆无牌电瓶车在县城红旗路方向出现过。随即,民警前往红旗路,向周边群众展开了访问。通过访问才了解到,肇事者姓陈,就居住在这附近,并且每天都在这里卖菜,市场里不少人都认识陈某。 得知这一消息,民警迅速找出了肇事者信息,通过当天其它路口监控查看,发现这辆电瓶车往肇事者的老家,高庙乡方向驶去,民警又与高庙乡安管办赶赴肇事者家中了解情况。 在陈某家中,民警找到了这辆无牌电瓶车。陈某在老家中的弟弟如实承认了陈某8月20日撞倒行人逃逸的事实。“事故发生后哥哥当天就离开了县城,去了成都,每天负责去城里卖菜的担子就交给了我。”民警随即多次拨打陈某的电话,对方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案件进展缓慢。 迫于压力 男子主动投案自首 “娃娃,你回来去自首吧,警察已经来过我们家了。”肇事者陈某在听了父母的劝说后,从成都连夜坐车赶回了蓬安高庙老家。 直到9月1日早上8点30分,陈某主动来到交警大队,将违法行为一一进行了交待。经调查,陈某无驾驶证,在8月20日早上4点,陈某骑着一辆无号牌电动二轮车,搭乘母亲张某从高庙乡家里出发到蓬安县城去卖菜。5点左右,在锦屏镇南门口路段,把路边一个杵着拐棍的行人撞倒了。 陈某说:“当时,母亲额头上一直在流血,把车子扶起来后,就把母亲送到医院去医病了。”“我以为把人撞死了,担不起责任,就立即搭客车跑成都去了。”通过家里人得知民警去了高庙老家,附近邻居都知道了此事,陈某承受不住内心压力,就来投案自首了。 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陈某后悔不已。他说,“那天出现了交通事故,我不应该跑,应该把伤者送到医院去救治,经过这件事情,我吸取经验教训,以后我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要先把驾驶证办了,牌照上好,在马路中注意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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