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中央高度重视,对脱贫攻坚投入的精力多、资金多、项目多,纪检监察机关起好监督作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执纪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执纪监督扶贫攻坚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情形复杂、手段多样,必须精准分析问题表象和内在根源,方能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完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落实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乡镇党委政府主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基层 四是增强扶贫攻坚的执纪巡查工作,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使用环节多,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出现虚扶贫、假扶贫,借扶贫牟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常发生。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从账册入手按图索骥,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全面“扫描”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五是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打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列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如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各类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农村低保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等等。 六是从严从快查处执纪问责。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组织力量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纪律审查。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交由乡镇(街道)、部门等基层纪委主办,上级纪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较为复杂的问题,由上级纪委直接立案审查,切实快查严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在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治理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确保扶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