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你对我个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第二,你所反映的位于平昌三江大道党校段的景钡建筑机具租赁公司的确存在。该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法租赁公司,既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也不属于建筑产业,更不属于砖、瓦、门、窗、钢筋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仅仅是一家小型的施工工具租赁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格格不入。
看到这里,我想请教:投入是多少?这些工具是些啥子?租赁给哪些单位或者个人?
还有,不知道你以前财产申报过没有?
第三,该公司并非在我任建设局长以后成立的,我个人公开的向社会坦言,从未向任何建筑开发、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打电话、发短信、写条子、打招呼,或授意联系租赁业务,谈何影响平昌公平、和谐的投资环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说点不好听的,台湾陈水扁就是说那些事情他从来没有参与,从来没有授意过呢.
第四,欢迎你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我个人诚心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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