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邻水县城北镇三重堂村5组孟姿聿生于2013.6.25,于2017.9.11日下午5.45分在邻水县国税局家属院小区玩耍时被肇事者(刘润)酒后驾驶不幸将孟姿聿撞成重伤,而车牌号川X—031A1,(交警部门一直没有告诉我们车主的任何信息),经受害方查实车主刘世明至今没有露面,当晚送往重庆儿童医院经及时抢救孩子现在已经脱离危险期,目前用去医疗费用大约6万余元,我方已经除资5000,保险公司出资2万,肇事者出资17000共计42000,现在医院还欠接近20000万,而交警执法部门依然保持中立的态度,为追肇事者积极交款,而还在帮助肇事车辆的主人洗脱责任.
请问交通法是否允许酒后驾驶,借用他人车辆是否可以撞人?请天下做父母的人都看看一个4岁的孩子曾受了这么大的手术和伤害,请求社会各界人士为小孩孟姿聿还一个公道,{备注:交警为什么第一现场资料作废,为什么要换人调查?换了人为什么还要隐瞒我们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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