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政治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如今,十九大召开在即,新店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为了让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广为人知,更加地深入人心,新店镇党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领导小组,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如:放广播、贴海报、发宣传单、分组进村进户暗访和宣传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人心,赢得了老百姓的好评和点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十九大在即,党风廉政建设更应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巡查巡视利剑作用,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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