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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uoyun

[群众呼声] 专门骗老人卖假保健品的皮包公司到底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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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老骗子

发表于 2017-9-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应该采取行动了,这10.1长假又要来了,别让骗子毁了一家人的心情!

发表于 2017-9-2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多给老人做思想工作
发表于 2017-9-2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老人怕死的心理

 楼主| 发表于 2017-9-2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顶上去,让有关部门看看~是不作为的懒政还是还有别的什么.
rhl

发表于 2017-9-30 0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各大商场骗子都多得很,比如商场中奖卖玉,实际玉的成本价才10-20元一个,什么还保证玉是真的,还有鉴定证书。可以骗大脑比较简单的人,卖到几百甚至上千,这个事情工商局该不该管?目前只有大润发超市没有。

发表于 2017-9-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健品监管应由食药部门负责,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四川省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和广告宣传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对这种会议营销方式作出鉴定:属于食品经营范畴!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如果无证“裸奔”,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这些人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同时,宾馆、酒店、电影院等如果为无证者提供营销场地或者其他条件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损害,场地提供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将纳入日常监督计划,食药部门将重点对其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核准的范围、地点从事销售,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现货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场所应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产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产品的合法和安全。不得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不得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不得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
    租用宾馆、酒店、影院或其他非许可经营场所举办保健食品营销活动的,可以进行合法的宣传,但不得进行现货销售活动。场地提供者应当查验、留存营销举办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二)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
    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应当合法、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其内容必须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广告内容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三)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对于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查处”。
    出租宾馆、酒店、影院、体育馆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给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保健食品营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查处。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产品为未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按照第一百二十三条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依法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楼主| 发表于 2017-9-3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都放假了·

发表于 2017-9-3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但一定要抓现场,马后炮的话,食药监局是把这些骗子没办法的,这些人说跑就跑了。

发表于 2017-9-3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但一定要抓现场,马后炮的话,食药监局是把这些骗子没办法的,这些人说跑就跑了。
另外可以给老年人讲识别方法的常识,比如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该商品的信息,没有的话就是假的。
也可以百度该商品的生产标准,比如楼主所发的鹿胶营养粉的生产标准是GB/T20602,但查询结果根本与该商品不同类,是以化学品的标准,说明为假货。

发表于 2017-9-30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还有一家更厉害
发表于 2017-10-1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 这些人都是给居委会和工商上供了的 我记得以前有个帖子反应高坪这边一家 检查之前人家就已经知道了 等居委会工商一去的时候啥也查不到 喊举报人提供证据 不了了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到处看了下~好多专门骗老年人的骗子公司~打着免费送礼品的幌子到处骗老年人.

发表于 2017-10-1 2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打愿挨,如果有诈骗行为,可以报案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忠平 发表于 2017-10-1 22:06
愿打愿挨,如果有诈骗行为,可以报案

你的意思是愿打愿挨这世界就没骗子了~就没诈骗一说了。麻烦你有的常识好不好.

发表于 2017-10-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骗子应该枪毙!

 楼主| 发表于 2017-10-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aluoyun
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965924-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保健品监管应由食药部门负责,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四川省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和广告宣传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对这种会议营销方式作出鉴定:属于食品经营范畴!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如果无证“裸奔”,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这些人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同时,宾馆、酒店、电影院等如果为无证者提供营销场地或者其他条件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损害,场地提供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将纳入日常监督计划,食药部门将重点对其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核准的范围、地点从事销售,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现货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场所应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产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产品的合法和安全。不得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不得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不得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
    租用宾馆、酒店、影院或其他非许可经营场所举办保健食品营销活动的,可以进行合法的宣传,但不得进行现货销售活动。场地提供者应当查验、留存营销举办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二)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
    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应当合法、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其内容必须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广告内容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三)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对于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查处”。
    出租宾馆、酒店、影院、体育馆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给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保健食品营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查处。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产品为未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按照第一百二十三条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依法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发表于 2017-10-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是一方面,为啥老人容易上当,当儿女的关心老人到位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10-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bipoyao 发表于 2017-10-6 09:08
监管是一方面,为啥老人容易上当,当儿女的关心老人到位了吗?

老人有自己的生活,儿女就算照顾周到骗子还是防不胜防.你说这话太片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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