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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南充零距离老大遭拘留10天,看来谣言硬是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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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晓得锅儿是铁铸的了。
其实,宪法、刑法这两部法律,早就对造谣、诬陷、诽谤等行为有规定,只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注意学习。这里就不是“不知道者无错”。你不知道,法律摆在那里的,违犯里就要被法律规范。还有《刑法九修正案》也对网络、微信、微博上造谣有规定!
万事行前慎思考,小心无大错!

发表于 2017-9-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贴吧,南充吧该管下了!

发表于 2017-9-30 22: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9-30 23: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0-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
发表于 2017-10-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讨厌就是那些渣起嘴巴子乱说还一本正经的回应说应该保证他言论自由的人

发表于 2017-10-1 2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涉县发生了一桩“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的荒唐案子,引发舆论关注。给饭菜写个“差评”就要受到如此严苛的行政处罚?对此,邯郸市公安局派出工作组调查后认为,这一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撤销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如今互联网电商早已普及,遇到商品质量不过关或者服务态度不够好,消费者通过在网上打分、写差评来表达不满,早已成为司空见惯的日常行为,也是监督商家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最见效的手段。在此背景下,当地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对涉事网民处以行政拘留,有失妥当。公安机关对这件事的最终处理决定,是对警察权被滥用的“纠偏”。但即使帖子中确实存在虚构、夸大的成分,那也应是当事人与医院食堂之间的民事纠纷,应留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诉诸法院等待司法裁决。公权力动辄介入普通民事纠纷,已经模糊了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出的界限。

“高射炮打蚊子”式的执法应当予以批评甚至谴责,但更值得追问的是,当地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启动这样的调查。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安定有序,必须充分保障警察依法合理正当行使警察权,这需要赋予一线执法警察以一定裁量权。然而,裁量并不是漫无边界的,在法治社会里,正当程序、比例原则等都在其四周划出了明显界限。将给食堂写“差评”也归入“扰乱公共秩序”,显然是过度扩张了这一概念的外延,将其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装的“口袋”,其后果很可能给权力膨胀和越界提供空间。

警察权一旦被滥用,受伤害最深的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公众只有依靠法治提供的保护,才能与公权力取得适当平衡。在这一过程中,警察权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是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利剑”,另一方面是保护个人合法权利的“盾牌”。因此,警察权的行使与自由裁量需要循法而行,让法治成为每个公民的坚强后盾。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裁量权被滥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执法规范化,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的整治也在持续推进,许多地方的实践中也都在探索制定自由裁量的标准,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了改善。但执法规范化依然任重而道远,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执法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把执法行为完全纳入法治轨道,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差评被拘”的出现,既是对执法者的警醒,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如果能够通过这个案件的依法处理,纠正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未尝不是释放法治建设中的正能量。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于 2017-10-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 活该自作自受

发表于 2017-10-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啧,好吧~

发表于 2017-10-10 0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0-1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了,呵呵

发表于 2017-10-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剪纸专业户 发表于 2017-9-30 19:20
我是嘉陵区的人,楼主说得这个事情我也晓得,那天路过嘉陵广场那里的时候,看到好多人围到起,先还以为是撒 ...

所以,你说散布谣言该不该遭弄嘛,啷个可能开庭不在法院,跑到嘉陵会堂去开庭!

发表于 2017-10-1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网站和公众号在南充小有名气,拉的赞助多了,人也开始飘了,吃点小亏是好事,免得以后犯大错。

发表于 2017-10-1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伤逝 发表于 2017-10-10 11:35
所以,你说散布谣言该不该遭弄嘛,啷个可能开庭不在法院,跑到嘉陵会堂去开庭!

就是说嘛,但是吃瓜群众还是喜欢听风就雨~
发表于 2017-10-1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弱势群体没必要上纲上线,要说造遥,领导最会,当年刘宏建范上亿资金西河拦污截流,说三年内老百姓可下西河游泳,七八年了西河能游泳吗?这算不算造遥?领导造遥你把他有球法。有一首七步诗讲的好,煮豆燃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发表于 2017-10-1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人急了~

发表于 2017-10-1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充市拟建嘉陵江六桥

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 2009-08-10 12:36:58
[color=#595959 !important]  南充频道讯 记者万婷
[color=#595959 !important]  为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实现“拥江发展、跨江东进”的城市发展战略。南充市拟建嘉陵江六桥。19日,记者从南充市交通局获悉,备受市民期盼的嘉陵江四桥、五桥的规划设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令人高兴的是,嘉陵江六桥也已开始进行前期规划,其选址初步定为高坪的龙门镇。
[color=#595959 !important]  据南充市交通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目前嘉陵江六桥正在进行前期规划工作,其选址初步定为高坪的龙门镇,即连接高坪龙门到顺庆搬罾。此桥建成后,将大大缩短高坪龙门到顺庆区的距离,有利于搬罾、龙门及附近乡镇的经济发展。
  据了解,根据“南充市交通局2008年——2010年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嘉陵江五桥(嘉陵区茶盘路口——高坪张爷庙)2008年将启动建设的可研、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2009年完成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2010年加快建设;嘉陵江六桥(高坪龙门——顺庆搬罾)将于2008年启动前期工作,2009年加快前期工作,2010年争取开工建设。
[color=#595959 !important]  据了解,嘉陵江南充城区段目前已建成的大桥有:华兴寺嘉陵江大桥(成南高速公路桥)、白塔嘉陵江大桥、上中坝嘉陵江大桥,小龙门电航桥(以坝代桥,未通车),双女石嘉陵江铁路大桥、清泉寺嘉陵江大桥;正在建设的有:与双女石嘉陵江铁路大桥并排的达成铁路复线桥。目前,南充市已做好嘉陵江四桥(下中坝大桥)的规划设计,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批。嘉陵江五桥的规划方案正在加紧进行设计。
[color=#595959 !important]这个算不算造遥?拘留没有?



发表于 2017-10-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指南 发表于 2017-10-11 16:51
充市拟建嘉陵江六桥

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 2009-08-10 12:36:58

官谣可以放心造,大胆造。

发表于 2017-10-12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指南 发表于 2017-10-11 16:51
充市拟建嘉陵江六桥

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 2009-08-10 12:36:58

官媒可以放火,自媒不许点灯。同样是造谣,′结局大不一样。

发表于 2017-10-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些人还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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