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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部县乡党委书记和城管打人后统一口径否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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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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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乡党委书记和城管打人后统一口径否认事实
    南部县火峰乡一村民家中危房,乡政府请的房屋鉴定机构鉴定村民住房D级危房,村社层层上报同意,乡政府主要官员同意在规划外修建,农民得罪了党委书记梁刚,梁刚指使乡城管未出具书面通知书的情况下推到墙体打伤村民,梁刚动手打伤村民。
梁刚何许人也?大家都知道他是是南部县常委张传杰的亲家(认的干亲家),张传杰又是南部县委书记的红人,所以,梁刚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就是南部县张书记的红人。
由于梁刚认为有张传杰的关照,胆子更大,指使城管执法大队马中军带四十余人违法暴力推倒经政府同意修建的民房,并打伤一位65岁老人、一位85岁老人,随后,梁刚在满福坝拆建乡政府办公地点暴打妇女,两位老人及妇女受伤严重,身、心疼痛,现全在南部县人民医院接受救治,现施暴者不仅不主动承认错误,反而伙同涉事者,在昨天南部县县上一个张姓领导和梁刚住持召开的火峰乡党委会上要求知道真像的干部、群众统一口径保护政府形象,相互约定隐瞒真相,栽赃伤者一家,天理何在?王法何在?公平正义何在?!更有甚者,个别没党性、工作作风败坏的南部县个别领导阻止媒体对该事件进行跟踪报道,以方便其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现请求有良知的中国人帮助我的家人,还原事件的真相,不求追究什么责任,只求还伤者一个清白,还南部一片蓝天
举报信
我叫李朝志,男,现年68岁,家住南部县火峰乡1村6组。
家中住房是建于上世纪解放前的祖屋,上世纪70年代扩建了前部,经过2008年汶川地震,房屋已经破败不堪。2014年12月,村委会、火峰乡人民政府请四川省信恒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我家房屋进行安全检测,被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于是在2015年5月,我先后向村委会、乡人民政府提出改建申请,获得了村委会、火峰乡人民政府同意修建的书面批复。
2016年10月,我将相关手续提交给乡政府相关领导后,开始动工修建,由于基础占用了公用晒坝一个桩的位置(一米左右),群众反映到政府部门,我们就主动停工。我到县信访办反映问题,信访办领导与乡镇领导沟通后,乡人民政府专门开会研究,鲜乡长指派乡人大主席伏永红专门协调此事,伏主席与河东国土所周姓工作人员到我家现场办公,同意我在祖屋原址拆房重建。但建房相关手续迟迟未能办理,无法动工。随着夏季雨天到来,屋内漏雨不断,伏主席委托村干部温新告诉我,可以先动工,手续由他和国土所协调办理。2017年6月29日,我开始拆除祖屋,在原址重建。
7月3日,祖屋全部拆除完毕。7月4日,开始开挖基础。7月11日,我们未在家,城建执法中队来到工地,在未与我们联系的情况下,以建房手续不齐为由,填埋了两个桩窝。第二天,我找到乡政府,伏主席与城建执法中队领导马忠军取得联系,协调此事。双方都同意我继续建房。
7月25日,我开始做砖砌体,7月26日,城建执法中队再次来到工地,又以建房手续不齐为由,推倒了砖砌体。我于是报警,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派出所要求我与城建执法中队一起到乡政府找领导解决此事,我找到了乡党委书记梁刚,梁刚马上打电话协调,我又找到伏主席,伏主席正与执法中队领导马忠军争吵,马忠军坚决不同意我建房。我回头又到梁刚办公室,想到建房以来的种种曲折,现在老屋已拆,新房无法建,以后全家住哪里呢?我就给梁刚扑通跪下了:“梁书记,你们何苦三番五次为难我一个小老百姓?……”梁刚马上打电话协调,电话里说:“你们不要再管李家湾李朝志修房子的事了。”然后叫我回去继续建房。
8月2日,城建执法中队又来到工地,说是接到群众举报,说我们又在建房,中队李姓工作人员又推倒了一段砖砌体,我们被迫停工。我和执法中队再次来到乡政府,驻村扶贫领导王飞出面协调,城建中队要求我写一个什么书面材料,我不识字,于是他们写好后,叫我按了手印,王飞签了字。我问:“我这个房子还能不能修?”王飞说:“可以继续修。”
8月4日,城建执法中队三十多人,带着钢钎、大锤等,来到工地,在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停工通告的情况下,在没有佩戴执法仪的情况下,二话不说,开始拆墙。我母亲、我家属上前质问为什么要拆墙,却被强行拖出工地,几个年轻队员掐住他们的脖子,边拖边踢,导致她们身体多处扭伤、擦伤及脑震荡。我看事态严重,就喊“我要去县政府告你们!”他们马上围上来,准备控制我。我强行挣脱,跑了出来,骑车赶到县信访接待室。执法中队推完墙以后,准备撤离,我母亲和家属拦住他们,要求和他们一起去乡政府评评理。双方到了乡政府后,城建执法中队以到下班时间为由就离开了,乡政府无人出面过问此事。我女儿李静闻讯,立即赶到乡政府,找到党委书记梁刚理论,发生争执,梁刚骂我女儿“不要脸”等,我女儿上前拉住他,问他为什么骂人。梁刚居然动手打人,拳打脚踢,导致女儿头部损伤,右眼眶肿胀,腰椎L3左侧骨折(有医院病历为证),现仍在住院,不能下床行走。梁刚打人后扬长而去,乡政府人员也不管不问,我女婿赶到现场后,看到伤势严重,才打了120,把李静送进医院。而我母亲和家属一直就在乡政府,直到下午接近四点,才由河东开发办张主任出面协调。下午五点多,我儿子从成都赶回,才把他奶奶和母亲送到医院救治。
到目前为止,三人都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已经花去两万多医药费,后续治疗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
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祖屋不能继续居住时,改建房屋来改善居住条件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原址拆房重建,并未损害任何集体或个人的利益,且无数次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现在房屋被拆,无处容身,身体又受到如此伤害。我只想问问:难道,老百姓就该住D级危房吗?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就该遭到漠视吗?老百姓原址重建住房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律?”恳请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替我们讨回公道,让老百姓有地伸冤,有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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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2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尼玛好久的事情了看你里面说的事情,现在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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