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获悉,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多部门联合行动,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超范围使用医用耗材、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等违法行为。 据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泸州市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将主要医用耗材价格、总体用量、各科耗占比纳入院务公开范围;各医疗机构要向患者提供包括耗材名称、品规和收费价格等详细内容的费用清单,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询渠道,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要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禁止网下采购,如实在省平台报送采购信息。 泸州市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耗材与该耗材配套使用的设备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谎报、瞒报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信息及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多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违法行为。 同时,专项整治要检查生产企业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骨科植入类、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产品。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地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 记者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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