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的, 孔利萍与绵阳盛捷速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17年7月5日开 庭裁决完,并作出绵涪区劳人仲裁{2017}100号裁决书,仲裁委2017年7月11日送 达裁决书给被告,被告行使“撤俏裁决”的期限是30天,到2017年8月11日止,一 直到2017年9月1日,距2017年8月11日过去20多天,孔利萍才去涪城区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现涪城法院已冻结绵阳盛捷速递有限公司帐户开始执行,而就在昨天 2017年11月14日绵阳中院才通知孔利萍,说中院受理了绵阳盛捷速递有限公司要求 撤销绵涪区劳人仲裁{2017}100号裁决书一案,而裁决书已生效3个多月,作为一 个正常人都会怀疑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这肯定是绵阳盛捷速递有限公司又找关系了,想把这个案子推翻!不过关系找得太久,又过了上诉期,还要违 法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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