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从部队退役的自主择业军人,本来是善良无辜的百姓,从政府的国投公司手上租来20多亩土地,原来是堆垃圾的地方,我和战友们出资500多万元建仓库,同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租期两年不到,政府就要强拆。11月17,滑滩河社区和城管执法发来通知,要求三日内自行拆除。这可是我转业国家给的全部补助,还有战友们的欠款,这一拆就意味,我这一辈子都还不完的债。城管和社区乱发通知的第二天,70岁老父亲本来活得好好的,闻此噩耗,晕倒在地,还没有来得及送医院抢救就离我们而去。 我们是从政府手上租的场地,同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我们也正在申报临时建筑手续,城管和社区有什么资格认定我们是非法建筑,为什么不经过法院审定,就乱作为,乱发文,要求我们自行拆除,若自己不拆便要强拆。 11月26日,政府又以行政手段要求供电局对我们的仓库停水停电,致使我们仓库每天损失十多万元。请问政府有什么资格要求有关部门停水停电?旧恨新仇,我们一定会向城管和社区讨个公道。我们要求法院审判认定后再拆,要求合理赔偿再拆。现在是依法治国。野蛮强拆,我们是不答应的。 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杜培阳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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