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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工人烧炭取暖被拘 纯粹是拿“软柿子”来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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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源自:《川人视窗》        作者: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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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忻府区公安局成功办理一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案件。这是忻州市办理的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11月30日中新网)


  所谓的忻州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即忻州工人夜间加班施工,在室外多处燃烧煤炭明火,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必须承认,工人烧炭取暖,的确有烟尘污染,明火也容易引发火患,执法人员扑灭明火,对相关工人进行批评教育,是在职责范围之内,但对一名工人实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让网友大呼不平。


  据报道,工人烧炭取暖是在十几米深的地桩工地。北方冬夜寒冷,不难想像在十几米深的地下露天作业更是冷彻肌骨。工人取暖实属无奈。他们也不知道烧火取暖之举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会受到拘留的严厉处罚。执法部门应该对其宣讲法律,叫停取暖行为,命令工地整改,倘若工人和工地不听警告,依然故我,便可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简单粗暴的执法,违背了法律的本义。


  面对着污染频发、环境恶化现状,民众及舆论一直都在呼吁环保法“长出牙齿”,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也应运而生。然而,任何法规的实施、处罚的决定都要依据情节的轻重、行为的后果予以综合考量,几堆明火与污染排放企业、汽车尾气等相比,危害孰轻孰重,不言自明。忻州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拿一线工人开 刀,有选择性执法之嫌,也让基层民众心生寒意。


  几天前,西部某农村拆除燃煤锅炉,学生只能抱着热水瓶上课取暖,也是引发舆论哗然。环保法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的良法,但在具体实施中,要考虑到底层民众的实际困难,分类施治,循序渐进,还要有统筹预案,一刀切的结果纵然见效快,却会因冷漠僵硬的执行使得法律的效果大打折扣。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烧炭取暖被拘背离“良法善治”。透过忻州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说明我们在法治理念和执行上亟待完善提高。以民为本、立法为民,需要更人性化的执行、更公平公开的细节予以温情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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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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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06: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12-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性执法透露的是公平和人性化的缺失。

发表于 2017-1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法律到底为什么阶层服务的
发表于 2017-12-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吹丝停。

发表于 2017-12-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左实右!对法律的蓄意践踏!

 楼主| 发表于 2017-12-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81369 发表于 2017-12-5 20:35
形左实右!对法律的蓄意践踏!

这也是特色!

2017年优秀网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1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多如牛毛的明火执仗的污染企业开刀正常,拿一个工人开刀我也是醉了,当然涉事工人还是应教育,涉事工地应处罚。
发表于 2017-12-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人缺失该管下,容易煤气中毒。

发表于 2017-12-6 2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1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违你妈!
欺负咱底层老百信时像狼一样,遇见强权阶层像狗一样

发表于 2017-12-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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