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经人介绍,我看起了位于峨眉山的“山与湖”一套房屋,本想到,可以在雾霾来袭的冬天去呼吸下新鲜空气,炎热的夏天去避暑清凉。然而这次买房经历,让我始料未及……
由于本人在外地工作繁忙。我让我母亲于2017年10月1日来到位于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188号由四川印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峨眉山与湖”进行咨询。
期间我母亲被此楼盘售楼部销售王科翔(王命)带到唯一某户型准现房进行参观,该户型为带圆弧的端头户型,其后我母亲也在接待中心取得了户型资料图,即楼盘户型图F户型,我和我母亲都非常满意此户型。
出于人与人之间信任,我在跟王科翔(王命)电话沟通了解了交房时间,具体金额及贷款事宜后,很快就通过他的私人支付宝进行了定金交付,有交易记录。共计人民币2万元,并让母亲代签了定房单。(订房单上没有注明F房型,只写了单元号和楼号)。
在签订定房单后当天晚上,我再次微信要求楼盘销售人员王科翔(王命)发给我了户型图,他仍然发的是我中意的F户型图。
此后,因为我人在杭州,特地和销售王科翔(王命)约定在2017年10月20号专程由杭州过去峨眉山市签订销售合同,付首付并直接办理贷款事宜。可是当我特地赶到楼盘售楼部,并由王科翔(王命)带我去实地参观时,在我的一再追问下,被告知我所购买的房对应的房号峨眉山与湖三期113栋2单元501号并不是F户型。
在整个看房、选房、交定金过程中,王科翔(王命)及开发商其他人员,没有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和我确认具体户型,也没发过除F户型以外的其他户型。基于正常理解,我以为113栋2单元501号就是我看中的F型, 定金交了现在你跟我说不!是!这!户!型!
你是几个意思呢,还好意思发函告诉我违约定金不退!要脸不!难道我看上的户型有人出更高的价钱买走了?
基于此不实楼盘信息,销售人员未如实告知相关房屋信息。我现在要求四川印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的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整,并报销我由此开支的所有路费及误工费人民币5,000元整,总计要求退还及赔偿金额人民币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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