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10日下午14点55分到人民花园华美家居城下停车场停车至17点50分,收费的是一个短发中年妇女,她先收的10块,说的2小时10块,结果我们看完电影出来就超了点时间,她让我再补5块,我问她你们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有个老头站出来说你愿停不停,不停就走,我就让他把发票给我扯上,结果他给我拿了两张11月24日2张10元的发票,发票上写的收费方为南充金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我让那个女的把我停车的时间写在了背面。 问题就来了,一是停车的收费标准与公示的收费标准不一致,乱收费现象严重,收费员无标准的时间记录器,她可以随意记录时间,她喊多少就收多少。而且停车场偷税漏税严重,觉得大家停车10元都懒得扯票,就将11月份的发票扯给我;二是收费标准已超过省城了,成都是10元起价后,2元钱一小时,一天24小时的话也才56块,但该停车场以5元一小时的收费标准算下来,24小时是120元。此停车乱象谁买单,我们消费者!到底谁管!谁来管!本来15元钱是小事!但是那老头那句你爱停就停的霸王条款到底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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