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亏待退休教师 广安市政府、市人社局、尊敬的领导,辛苦了! 2016年前锋区退休教师生活补助,是在职人员的37%,是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78%。 一、依法行政 维权保证。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1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教师待遇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我们要问:只提高在职教师待遇,难道退休教师待遇就不该提高吗?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办好教育,教师是关键”。通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界定“教师”专指“在职教师”,而排除“退休教师。曲解三部国法中“教师”的含义,伤害退休教师的尊严,亏待退休教师,违背了“尊师重教”的国法。 你们当官的很多是教师出身,难道忘本就忘得干干净净吗?2016年退休教师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为什么不同等相待呢?! 二、有法必依,政策支撑,。 1、2009年9月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2、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6】9号、川委办【2012】29号、川委办【2013】30号,在发给在职人员“目标管理奖”和“绩效管理奖”同时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广办发【2015】86号文件:从2015年开始发放2014年在职人员年度绩效管理奖的同时,按在职人员的70%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市政府出的【2015】86号文件才执行两年(2014年、2015年),就不宣而废止吗?前锋区对群众诉求回复中曰:退休教师没有年度目标考核奖,只有生活补助。其生活补助按合格等次标准的70%发放。市、区政府都有文件规定,为什么出尔反尔!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将2016年前锋退休教师所领取的年度生活补助只有在职人员所得奖金的37%左右,其余33%则被无故取消了,这一失公道的做法使我们难以理解。 我们殷切期盼广安市府、前锋区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把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民生问题的要求记在心上、落到实处。对退休教师年度生活补助,给予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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