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说了很多了,假警察,假离婚证,假案子。已经做了一次了,现在已经是第二次了,原告既然那么有理,为什么连一个真实有效的居住地址都不提供,起诉书上连自己的有效的联糸方式都不提供,真不知道法院是怎样审核通过的,这个平台给他们提供了绿色通道,给他们提供免检服务,就是登陆一个简单的网站都需提供验证码,他们的关糸到底有多好呢?原告说什么法院就认定什么?!我们就当不存在一样,作为判决很重要的依据庭审笔录,绝大部分都是为原告作的记录,而且责任全部推给我方,好像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是的,法院给他们撑着保护伞了,假案子假离婚证假警察这些一点问题都没有,肯定是没问题,对他们关系户来说很自然,家常便饭。对我们可是不知要耗费多少心血要承受他们多大的灭顶之灾呀?!这样不公平的判案,最后还把责任推到我们自上,诬陷我们说是对诉讼活动不满。广大网友们,恳请你们的关注与支持。难道法院真的就不能公平公正点,还是讲讲法律讲讲道理,我们真的是被他们欺上瘾了吃定我们了,那我们到底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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