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蒲书记,冯忠贪污,我是三村八社村民:谢云峰,2012年洗脚溪到观音寺的柏油马路铺路占用我家耕地,土地损毁及青苗赔偿款7千6百元,镇政府拿出这笔钱被时任村支书冯忠贪污,他说把这钱交给冯国孝,这只是他贪污这笔钱的一个说辞而已,因为这地是在2011年为了方便耕种,我们两家兑换的,在这期间他从中作梗,至使我们没办法把土地承包人变更过来,2012年占用了,一直都是我老爸在家讨这笔钱,时任村支书并没有说这笔钱该交给冯国孝,或者说冯国孝在要这笔钱,这几年我老爸无数次的讨要他都以各种推辞拒付冯国孝2015年去逝后,他就改口说这钱交给冯国孝了,请蒲书记给我主持个公道 谢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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