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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食品作原料,广元时代老火锅店遭罚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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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25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款罚了,有没有整改到位,和后续的检测跟进及公开检测结果。我们这一直都在用曾家山泉,如果水样抽检不合格,或者是抽的时候才改进,平时照样卖,受害的可是相当大的一批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26
中国人自己整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27
哪家火锅店不回收老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27
应再加大力度,重点查餐饮,必竟这是跟人民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事。严惩不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29
为什么是某卫生中心?名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32
具体地点你就不能说一下,你妹,打官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34
麻麻批 变法子坑老百姓 为了赚钱良心都喂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34
死全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40
法制之国等于罚纸之策。依法删除违法才是国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42
食品参假损人利己不考虑人民的健康应该严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48
最好不要吃火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48
黑心商家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54
罚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57
大家最关心的是查出问题后,是否在改进,以及后续的检测跟进,会不会当时改进了,过后又反弹了。尤其是饮用水,我们这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都在喝,希望能把后续检测结果尽快公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3:57
我只想说镇府部门的效率太高了,群众举报后半年,一年以上时间才去处理举报事情,我也是醉了,都是一些吃粮不管事的垃圾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4:01
为了利益而危害身体健康的应加大力度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4:06
严管严抓重罚,好!百姓拥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4:10
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从严处理;不应以罚代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4:11
为啥不把所有店名报出来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3 14:12
严查严惩,食品关系每个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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