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食药局发布2017年度十大食品违法典型案件,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原料生产经营、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等问题,更多的则是和老百姓每天的饮食安全息息相关。
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卖9026元被罚12万元
2016年3月2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利州区时代老火锅店对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底料进行回收。经查证,该店为压缩经营成本,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料油进行回收并再次销售获利。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火锅店给予没收该店回收用于违法经营的火锅老油,没收违法所得9026元,罚款123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店无证照却上网交易“饿了么”遭罚51000元
2017年4月26日,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利州区炸鸡小吃店等四店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并通过“饿了么”网络平台开展订餐服务。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2320.69元,罚款51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过期食品一公司遭罚53000元
2017年4月1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广元大润发德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过期和不符合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的食品。
经查举报属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没收不合格相关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9.7元,罚款5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图据网络
【典型案例聚焦】
□曾家山泉精品饮用山泉水和曾家山泉饮用桶装水所检项目(铜绿假单胞菌)经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遭没收违法所得1171元,罚款50000元。
□苍溪县邓肥肠餐馆等7家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外卖”网络平台上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阆中市良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遭罚款30000元。
□昭化区学梅纯粮白酒坊生产的粮食酒进行抽样检测显示:检验项目甜蜜素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20000元。
□朝天区羊木镇时代华联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5000元。
□广元市某卫生中心职工食堂经营的籼米抽样检验显示:镉超过国家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遭罚款15000元。
□青川县沙州初级中学校食堂存放的由“平武县安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供货的粉条标签标识信息不符合散装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了该公司违法销售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67.5元,罚款6000元。
□昭化区老泉食品经营店经营的散装食品(百老泉牌酒)标签标注不符合《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遭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