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充现代妇产医院
申请原因:楼主回复的帖子攻击我们医院医生缺少医德,乱收费,言辞之间也是恶意的谩骂,完全是故意抹黑我们医生的形象,并没有就事论事的提供证据,没有图片收据等消费记录作为佐证,完全是在诋毁我们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该楼主的评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故意诋毁、谩骂捏造事实损害我医声誉,网站没有审核其真实性就允许其发出,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声誉, 现要求删除楼主评论内容,否则贵网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因帖文处理引发的上传者申诉或者其他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予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发帖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捏造事实攻击我医院,严重损害了我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特此我们要求贵平台将此贴删除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7122094-2-1.html 联系电话:156660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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